一、房屋租賃合同印花稅什麼時候交
1、應按租金一次性繳納印花稅;
2、根據《印花稅暫行條例》規定,產租賃合同應當在合同簽訂時按租賃金額千分之-貼花;
3、比如,一次性簽訂三年的房屋租賃合同,應當按照三年租金一次性繳納印花稅。
二、房屋租賃合同要交印花稅嗎
1、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廉租住房、經濟適用房和住房租賃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第二條規定,自2008年3月3日起,對個人出租、承租住房簽訂的租賃合同財產租賃合同印花稅,免徵印花稅;
2、單位、個人與個人訂立的租房合同,凡用於生活居住的,暫免貼花;用於生產經營或既有生活活住也有生產經營的,都應按規定貼花;
3、企業與個人簽訂的租房合同,如用於住宿用途的,立合同的雙方都暫免徵收印花稅。
三、對違規納稅人的處罰
1、在應納稅憑證上未貼或者少貼印花稅票的,稅務機關除責令其補貼印花稅票外,可處以應補貼印花稅票金額3~5倍的罰款;
2、對未按規定登出或畫銷已貼用的印花稅票的,稅務機關可處以未登出或者畫銷印花稅票金額1~3倍的罰款;
3、納稅人把已貼用的印花稅票揭下重用的,稅務機關可處以重用印花稅票金額5倍或者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罰款;
4、偽造印花稅票的,由稅務機關提請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