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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中介費怎麼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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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中介費怎麼收?

通過中介出租房屋或承租房屋是現代進行房屋出租的一個很重要的途徑,但房屋中介不可能無償為您提供租房資訊,在通過中介租房的時候是要支付中介費的。那麼租房中介費怎麼收呢?是雙方各承擔一半呢?還是說由一方來承擔呢?我們一起在文中尋找答案吧。

租房的中介費是怎麼收的

在2000年以前,房屋出租的中介費是單向收費的,即只向承租方收費。 在2000年以後,變為雙向收費,向出租戶與承租戶各收一半。

目前市場的行情是中介對房東和租客的中介費是各收房屋租金費用的35%。如果你的房屋租金價格比較貴的話,那麼你需要支付的中介費用也會較高。房屋租金如果較高的話,中介費用可以和中介協商處理。不過如果你不想支付中介費的話,可以直接找到房東。現在中介都不會將房東的資訊輕易透露出來,所以要想直接找到房東難度不小。

哪些力量驅動當時中介公司改變單向收費的方式呢?

首先必須合法。由房屋業主和承租人共同擔負中介費的做法是有理論依據的。根據我國《合同法》規定,因居間人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該合同的當事人平均負擔居間人的報酬。也就是說,房地產中介的代理費應該由出租和承租的雙方共同負擔。

其次要合理。單向收費背離公平交易的原則。這種收費模式讓中介與承租人抱成一團,中介服務組織為促成交易,非常樂意與承租人合夥壓低房價。中介可不想為了多收到 200 元,多花幾天的時候和無數的唾沫。如果雙方都掏錢,中介公司不得不站在公正的立場真正為雙方的利益著想。 那麼這樣這麼做是不是一種現存的最好的收費方式呢?那些層出不窮的中介費官司可是最好的回答。付諸法律從來都是一種兩敗俱傷且最為昂貴的處理方式。 如果雙方都收費,那麼就置中介於房屋出租方與承租方的對立面。如何省掉中介費讓雙方走到了一起,想盡一切辦法繞過中介自行達成交易。中介忙乎一週,最後竹籃打水一場空。法律雖然禁止這樣做,但是發現這樣的行為並討回公道是極其艱難的,一定得不償失。要讓人們自動自覺地遵守規則,最好的方法是制定好的規則,讓遵守規則的人都得到好處,而不是相反。 還有什麼樣的收費方式呢?反過來想想,就是隻向房東收費。如果只向房東收費,那麼對於承租人方而言,中介就是提供一整套的出租服務並且沒有任何額外的費用,他們一定樂於享受這項服務,不需要“下作”地獨自與出租方聯絡。有了這一點,中介費是一定能收到的。而對於房東而言,為了讓房子更快地出租出去,支付一筆中介費也是願意的,並且中介費與出租價直接相關,並且比重更大了,相信中介會至少會比以前更加賣力地維護房東利益。還有一點,讓那些從中得到的錢的一方出點錢,也更有人情味。更好的服務,更合理的價格,更少的糾紛,皆大歡喜。何樂而不為呢? 有人或許會問,這麼大一筆錢全加在房東身上,會不會讓房東憤而放棄中介服務,而選擇“自找”的方式出租呢?有可能。如果出租市場是賣方市場,那麼這種收費模式是沒有存活的空間的。隨隨便便都出租得出去,要中介摻和什麼?而現在即使不能說是買方市場,也絕對不是賣方市場。 另外,人們的時間成本越來越高,人們願意花在找房子的時間越來越少,人們越來越傾向於通過中介尋找房子。如果對於他們來說,中介費為零,那麼通過中介找房子的人會更多,中介的生意會更好。 中介的本質價值是為房客雙方提供優質的出租服務。要吸引客戶,首先就是要做好服務。如果再選擇一種合適的收費方式,則會如虎添翼。不久,應該會有中介公司嘗試這種新型的單向收費模式,就像當初有一些先驅中介從向承租方收費轉向雙方都收費。

目前所知的北方城市中,大連的房屋租賃市場比較正規成熟,普遍採取單向收費,即只向出租房收取中介費用,額定為單月租金額。而瀋陽這一地大物博的老省會城市,房地產市場發展緩慢,租賃市場收費現象多樣花,門店中介還是普遍收取承租方佣金,向出租房一般收取半月租金額的佣金,也有一些大規模專業從事租賃業務的中介公司開始單向收費,只向房東收取單月租金額,市場演變之下,必會像上面所說,租賃市場的單向收費是必然趨勢。

我國租房中介費從最初的單向收費到如今的雙方收費,不僅是因為國家政策在這方面做出了調控,更多的是租房中介市場在進行自我調節。不斷的在優化租房中介的服務質量,同時也在不斷的給予客戶優惠。但不少人也反應在租房的過程中經常與中介產生矛盾。小編為您推薦本站網站,可以為您提供您所在地區的專業律師,來幫助為您維護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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