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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租房押金沒到期可以退嗎

房屋租賃 閱讀(2.69W)

一、這個租房押金沒到期可以退嗎

這個租房押金沒到期可以退嗎

需要根據情況來看是否可以退。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房屋租賃合同未到期不租的,租金一般是不退的,但押金退不退要依據租賃合同的約定和房屋有沒有損壞等情況而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

第七條;房屋租賃當事人應當依法訂立租賃合同。房屋租賃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雙方約定,一般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房屋租賃當事人的姓名(名稱)和住所;

(二)房屋的坐落、面積、結構、附屬設施,傢俱和家電等室內設施狀況;

(三)租金和押金數額、支付方式;

(四)租賃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

(五)房屋和室內設施的安全效能;

(六)租賃期限;

(七)房屋維修責任;

(八)物業服務、水、電、燃氣等相關費用的繳納;

(九)爭議解決辦法和違約責任;

(十)其他約定。

房屋租賃當事人應當在房屋租賃合同中約定房屋被徵收或者拆遷時的處理辦法。

建設(房地產)管理部門可以會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制定房屋租賃合同示範文字,供當事人選用。

二、租房付多少押金才合法

按道理說,保證金不等於押金,是兩個不同的收費專案,在法律上租房合同並沒有強制性規定一個保證金的條款。

但實際中,租房付了押金之後還可以要求保證金那是可以的,因為這屬於雙方自由協商的內容。也就說在確定租房的時候,雖然在法律上沒有強制規定保證金,但租賃合同的自主性較強,因此在不違背法律的規定下還是可以通過協商確定其他專案的保證金。

說到底,押金是為了在租房期間租賃物遭受損失而設定的擔保金,而保證金則是為了保證合同得以履行而設的擔保金,兩者並不影響。

若租客正常履行租房合同,那租客可要回保證金,且在租賃關係正常解除後,亦可要回押金。若租客不履行租賃合同,那麼只可以要求退回押金,而保證金可不予以退還。

實際中,既然保證金不等於押金,那麼是否保證金等於違約金。其實,這種把保證金視為違約金是錯誤的。保證金是僅對繳納單方有約制,做為保障另一方,比如甲把自己的房子租給乙居住。就要收取保證金,一般是一個月的租金。防止乙方有違法違紀以及不利於房主的定額資金。因此,這個不能做為違約金。

如果合同文字中有:“保證金也同視違約金”這句話的明文情況下,那麼就可以做為約束雙方的違約金。

對於保證金與違約金的區別,一句話就是保證金約束繳納方。違約金約束雙方或三方或多方。

很多人以為押金就是違約金,但其實不是的,在租房結束之後,押金是需要給回租客的。要是說房東不願意退還押金,並且是以提前退房為理由的話,那麼租客是可以起訴房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