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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在唐河買房子的相關規定是什麼?

房屋買賣 閱讀(9.28K)

2021年在唐河買房子的相關規定是什麼?

大家都知道的是在當代社會如果夫妻兩個人想要結婚的話必須要符合結婚的要件,同時在實際的生活當中,一般情況下結婚的話,會購買一個婚房。因此房地產業是越來越發達。很多人都想要清晰的瞭解一下在唐河買房子的相關規定是什麼?下面為大家介紹。

一、按揭貸款買房需要哪些材料

1、申請人個人資信證明:

(1)申請人一般須為兩人以上。申請人應當提供一份申請書,表明兩人願意共同申請貸款,共同承擔還款義務和風險;

(2)出示申請人各自單位出具的收入證明及納稅證明。有兼職的,出具兼職收入證明;

(3)提供個人財務情況,包括有存款情況(人民幣、外幣),擁有私車情況,有價證券及其他資產情況。應出示存摺原件或銀行出具的存款證明;

(4)貸款申請人提供保人的,對自然人保人,要求有固定的職業,固定的收入,有還款能力,同時要在申請貸款的建行開立戶頭,存入不低於月還款額6倍的存款。

2、貸款申請人須提交的有關購房檔案:

(1)經房地局備案登記的正式《商品房預售(銷售)合同》。對於只簽訂了認購合同的,由律師事務所上報銀行,由銀行決定是否承認有效,是否給予貸款;

(2)房屋總價款30%%以上的首期款交齊發票或收據;

(3)向律師事務所或銀行購房信貸處領取申請表二份、合同書四份。在律師指導下填好申請貸款表格,其中內容包括髮展商簽章同意於房產過戶前對其按揭貸款提供擔保,以及申請人同意以所購房屋作為按揭抵押物的宣告;

(4)銀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檔案。

二、按揭貸款買房能否退房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無法取得房屋的買受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賠償損失,並可以請求出賣人承擔不超過已付購房款一倍的賠償責任:

1、商品房買賣合同訂立後,出賣人未告知買受人又將該房屋抵押給第三人;

2、商品房買賣合同訂立後,出賣人又將該房屋出賣給第三人。

出賣人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時,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解除的,買受人可以請求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賠償損失,並可以請求出賣人承擔不超過已付購房款一倍的賠償責任:

1、故意隱瞞沒有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的事實或者提供虛假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

2、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抵押的事實;

3、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出賣給第三人或者為拆遷補償安置房屋的事實。

因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後,房屋主體結構質量經核驗確屬不合格,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的,應予支援。

因房屋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的,應予支援。

出賣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內建築面積或者建築面積與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面積不符,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的,應予支援。

首先在這裡糖和購買房屋的話,一般情況下都是不能夠一次性付完全部的房款的,所以給大家介紹的是購買房屋按揭貸款的一定的手續。按揭貸款買房喔的話,需要提供一定的購房的檔案以及相關的個人資信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