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房產糾紛>房屋買賣>

單位集體房屋產權歸屬如何界定?

房屋買賣 閱讀(2.8W)

單位集體房屋產權歸屬如何界定?

一直以來,單位集體房屋產權歸屬如何界定是人民關注的焦點和熱門話題,因為這是切實關注到人民切身利益問題。但大部分人對於單位集體房屋產權應該歸誰所有,以及到底什麼是集體產權房都沒有一個清晰的概念,這就導致了出現了很多民事糾紛問題,下面小編就為大家詳細分析一下。

一、單位集體房屋產權歸屬如何界定?

集體土地上的房屋和商品房雖都同屬財產,應有物權的歸屬,但長期以來,都是商品房有產權證,而集體土地上的房屋卻沒有產權證,進而其物權也得不到法律上的承認和保證。

如果購房者在取得房屋後沒辦理到房屋所有權證,那麼他所購的房屋所有權處在一種未經法定形式確定的狀態,購房者不能取得如下權利:

1、不能贈與、買賣、置換、繼承、析產、轉讓不具有產權登記的房屋。如進行上述行為,也會因該行為違反法律的禁止性規定而被宣佈無效,法律不予保護無效的民事行為,各方的損失只能由各方自己來承擔;

2、在房屋被拆除時無法按國家政策及相關拆遷法規獲得拆遷補償;

3、無法設定他項權利。他項權利主要指抵押權、典權。按我國法律規定,房屋抵押實行登記制度,而登記的少有憑證就是房屋所有權證,所以購房者無法通過房屋抵押來獲得貸款或承擔其它民事責任;

4、如因專案非法開發而無法辦理房產證,則購房者所購房屋有被強制拆除或被拍賣的風險,購房者將無法通過法律渠道主張自己的權利;

5、無法部分改建所購房屋;

6、在土地使用期限界滿時無法申請繼續使用該土地。

而商品房的居住者擁有以上所說的全部權利。

二、什麼是集體產權房?

集體產權房屋修建在集體土地上,不能辦理房屋土地使用證,不屬於私產,不能上市交易。這類房屋的修建是由區政府直接審批,不到房管局登記,居住者沒有對房屋的完全獨立產權,有的僅是農村集體房產權,即業內所稱的"鄉產權",鄉產權並非字面意義上由某一級政府頒發的產權,而是在某些鄉村裡,當地政府未經國家許可,便將村裡的土地交給開發商,並由其建設並公開出售的商品房。

綜上所述,就是關於單位集體房屋產權歸屬如何界定以及什麼是集體產權房的一個詳細分析。瞭解清楚這一法律問題既能夠在關鍵時候幫助老百姓維護自身合法權利,同時也在很大程度上減小了矛盾糾紛的出現。民生問題永遠是國家和政府關注的焦點問題,是不可忽視的大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