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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改房產權歸屬該如何確定?

安置房 閱讀(2.6W)

房改房其實大多數都是由單位和職工共同出資修建的,而此時根據情況的不同,房改房的產權歸屬其實也是不太一樣的。有些時候是歸職工個人,而有些時候則是單位和職工共同享有。那究竟房改房產權歸屬該如何確定呢?請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

房改房產權歸屬該如何確定?

一、房改房產權歸屬該如何確定

房改房最開始是屬於單位產權,也就是通常所說的房票子。後來參加房改個人出錢購買產權發給產權證,所以房改房也屬於個人產權。而且完全可以交易,跟商品房個人產權是一個性質。

1、一般在1995年以前實行房改的,所購房改房基本上是用標準價購買的,增值額的80%歸個人所有,其餘20%交回原產權單位。

2、一般在1995年以後房改的,所購房改房基本上是以成本價購買的,其增值部分全部歸個人所有。

3、在1995年以前已經按標準價房改的,在1995年以後,辦理了補成本價的手續,視為以成本價購買,增值部分全部歸個人所有。

4、一般來說,職工個人取得房改房產權時支付的價款都不是房屋的市場價,而是標準價或者成本價。職工以標準價取得的產權只有部分產權,與出售單位構成共有關係,以成本價取得的產權是完全產權,房屋歸職工個人所有。但在兩種產權型別下,房屋所佔土地一般還都是劃撥土地,即實際上職工個人在從單位購房時並沒有繳納土地出讓金。

二、房改房類別

房改房分折價房及全價房兩種。1981年第一次房改時,職工購房可選擇以折價方式或以全價方式購買,折價購買俗稱“三三制”,即以全價的1/3價格購買;1990年的第二次房改則不存在折價購買問題,均按第二次住房制度改革方案政策計收房款,購房人全額支付房價。

我們通常可根據《房地產權證》的記載內容判別其所屬類別,在房屋所有權來源專案欄或備註欄,折價房改房會記載“折價購買”,全價房改房會記載“全價購買”或“房改售房”的內容。

三、房改房購買條件

要經市房改辦批准房改或經售房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批准房改並報市房改辦備案;且已簽訂房改合同並按房改政策規定繳清購房款的。其原產權單位是單位或房管局,出售給個人所有。

在看完了上文之後,大家應該清楚房改房產權歸屬是怎樣的吧。這要區分一下時間問題,如果是在1995年之前購買的話,則此時房產的80%是歸職工個人的,剩餘的20%則是歸單位。但如果是在1995年之後的房改房,則一般都是全部歸職工個人所有。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八條 下列房地產,不得轉讓:

(一)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條件的;

(二)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權的;

(四)共有房地產,未經其他共有人書面同意的;

(五)權屬有爭議的;

(六)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轉讓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