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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退房的條件有哪些

房屋買賣 閱讀(1.78W)

你是否知道購買的商品房在符合一定條件的時候是可以退房的?其實,生活中有不少的人在購買商品房後,因為特殊原因的存在,最後導致退房。究竟商品房退房的條件有哪些呢?請跟隨本站小編一起了解一下。

商品房退房的條件有哪些

商品房退房的條件有哪些

法定條件則是根據法律規定,購房者可以退房的條件,綜合起來主要包括以下幾項:

(一)購房合同無效

根據《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的規定,合同無效的直接結果是因合同取得的財產應予返還,具體到購房合同上就是購房者退還房屋,而開發商退還房款。從實踐來看,造成購房合同無效的常見情形有:

1、開發商無權處分該房產

主要有開發商未取得預售許可,房屋為共有財產而未經其他共有權人書面同意的,該房屋權屬有爭議,司法機關、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屋權利等情形。

2、開發商存在欺詐情形

雖然時有購房者以此項理由請求退房,但實際中法院支援的並不多,主要是購房者對開發商存在欺詐故意與欺詐事實舉證困難所致。要防止此種情形的出現,購房者應儘量要求開發商將其每一項承諾落實為文字並予以簽字認可。

(二)套型誤差導致退房

根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十九條的規定,按套(單元)計價的預售房屋,套型與設計圖紙不一致時,或者相關尺寸超出約定的誤差範圍,合同中對此未約定處理方式的,購房人可以退房。

(三)面積誤差導致退房

即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發生誤差達到一定比例。若合同中未約定具體的比例,按照有關規定,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購房人有權退房。

各位購房者注意了,如果您購買的商品房具有上述情況,即購房合同無效、套型誤差、面積誤差的,那麼您是可以申請退房的。要是開發商不給退房或者在退房的過程中,侵害了您的合法權益的話,請您及時與本站的線上律師進行聯絡,我們會根據您的具體情況為您提供詳細的解決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