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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買房子交的稅能退嗎?

房屋買賣 閱讀(2.38W)

公民買房子交的稅能退嗎?

公民買房子交的稅能退嗎?

1、納稅人已按預售面積、預售房款繳納契稅,但辦理房產證時,發現實測面積與預售面積有誤差,導致房款發生變化,致使納稅人多繳稅款的,可以申請退稅。

這種情況依據的是《稅收徵管法》第五十一條:納稅人超過應納稅額繳納的稅款,稅務機關發現後應當立即退還;納稅人自繳納稅款之日起三年內發現的,可以向稅務機關要求退還多繳納的稅款。

2、房屋交易不成立,買賣雙方撤銷原房屋銷售合同,並簽訂有退房協議,在辦理房產證之前可以申請退還已繳納契稅。

此種情況依據的是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印發的《關於購房人辦理退房有關契稅問題的通知》:對已繳納契稅的購房單位和個人,在未辦理房屋權屬變更登記前退房的,退還已繳納契稅;在辦理房屋權屬變更登記後退房的,不予退還已繳納契稅。

已經交了契稅,買了新房又退房的,只有沒辦產權變更的,才能辦理退契稅。根據財政部下發的《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購房人辦理退房有關契稅問題的通知》規定,“對已繳納契稅的購房單位和個人,在未辦理房屋權屬變更登記前退房的,退還已納契稅;在辦理房屋權屬變更登記後退房的,不予退還已納契稅”。

跟開發商解除購房合同,終止購房交易,並確認終止合同簽訂的時間,辦理退房手續後,去當時交稅的地稅局申請退稅。到地稅局遞交退稅申請材料:

1.退稅申請書2份

內容包括:原合同內容、繳稅情況、退房原因、終止原因和終止合同簽訂的時間、時間日期、雙方(購房者與開發商)簽字,手寫或者列印均可;

2.《房屋終止交易合同》或《退房協議》原件及影印件2份;

3.原購房合同原件(已加蓋登出章)及影印件2份;

4.原購房全款發票原件及影印件2份;

5.測繪部門出具的《北京市房屋登記表》原件及影印件2份;

6.買方契稅納稅人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4份(身份證正反面印在同一頁紙上);

7.買方《契稅完稅證》第二聯(收據聯)、第四聯(通知聯)原件及各A影印件2份(契稅完稅證兩聯原件收回),以及與買方契稅納稅人名稱一致的北京市工商銀行實名制、活期、個人結算戶存摺(存款餘額不少於50元)原件及影印件4份。

注意:

1)以上所有影印件均在A4紙上覆印,每一頁的材料上,都需註明“此影印件內容與原件一致”。

2)退稅申請人不能親自去辦理的,委託他人,還需提供書面授權委託書原件及委託經辦人的身份證原件及A4影印件2份。

公民在選擇買特定的房子後可能也會出現反悔的情況,但是因為已經交款且簽好了合同也就將必須要給的稅費都已經上交了,但是隻要公民有合理的理由可以將房子退掉並且和銷售者進行了溝通且得到了肯定,公民是可以去辦理退返稅費的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