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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房產證需要什麼材料

房屋買賣 閱讀(3.15W)

1、房屋購銷合同原件以及補充合同原件。
2、房屋購買銷售統一原件。
3、房屋的外業測繪調查表以及分層分戶平面圖原件。(如果房屋測繪報告為舊格式的,則還需要出具竣工驗收單以及填寫市房地產登記申請書,新格式只需要提供房屋的外業測繪調查表以及分層分戶平面圖原件就可以了。)
4、完稅憑證(契稅繳款書)。
5、房屋購買人如果已經結婚了,這樣就需要房屋買賣雙方帶上身份證影印件,還需要帶上房屋買賣雙方身份證進行校驗。
6、房屋購買人如果已經結婚了,房屋購買人需要帶上房屋購買人的婚姻證明覆印件,還需要帶上結婚證的原件用來校驗。
7、房屋買賣雙方如果任何一方不能親自到場辦理,則需提供私章;如果委託辦理房屋房產證第三方代辦,則需要同時提供房屋購買者夫妻雙方私章。
8、房屋購買者如果是單身人。
9、房屋購買者的身份證影印件。
10、房屋購買者的戶口簿或者戶籍證明覆印件。
法律依據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
第十六條
申請人應當提交下列材料,並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代理人身份證明材料、授權委託書;
(三)相關的不動產權屬來源證明材料、登記原因證明檔案、不動產權屬證書;
(四)不動產界址、空間界限、面積等材料;
(五)與他人利害關係的說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規以及本條例實施細則規定的其他材料。 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在辦公場所和入口網站公開申請登記所需材料目錄和示範文字等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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