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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稅與土地使用稅

房屋買賣 閱讀(2.95W)

擁有房屋所有權的,要交房產稅。徵收方式有兩種,自用的按房屋餘值的1.2%徵收,按年計算、分期繳納;出租的按租金收入的12%徵收。擁有土地使用權的,要交城鎮土地使用稅。土地使用稅以納稅人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稅依據,每平方米年稅額為0.6-30元(不同地方稅額不同),按年計算、分期繳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稅暫行條例》第六條
房地產稅依下列標準及稅率,分別計徵:
一、房產稅依標準房價按年計徵,稅率為百分之一。
二、地產稅依標準地價按年計徵,稅率為百分之一點五。
三、標準房價與標準地價不易劃分之城市,得暫依標準房地價合併按年計徵,稅率為百分之一點五。
四、標準房地價不易求得之城市,得暫依標準房地租價按年計徵,稅率為百分之十五。

房產稅與土地使用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