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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買賣糾紛找哪個部門投訴

房屋買賣 閱讀(1.88W)

一、 二手房買賣糾紛找哪個部門投訴

二手房買賣糾紛找哪個部門投訴

二手房買賣糾紛可以到房產管理部門投訴,調解不成,到法院起訴維權,具體情況如下:

1、對於房產中介無照經營、釋出虛假房源資訊的,可向工商部門反映。

2、對於中介違法違規亂收費的,則向物價部門反映。

3、無房地產經紀服務備案證、偽造證明材料等方式,騙取購房資格、騙取或騙貸住房公積金、規避限貸的、簽訂“陰陽合同”規避稅費的,可向房管部門反映。

4、因一方違約所籤合同無法推進時,三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二、具體的處理情況是什麼?

1、協商處理。

所謂協商處理,就是二手房買賣合同的當事人對合同中有爭議的部分進行協商,從而對原合同中規定的或者沒有規定的內容進行修改、刪除和增加。當事人按照協商後的內容履行各自的權利義務。

二手房買賣糾紛的協商處理,可以理解為把先前的二手房合同作廢掉,然後經過協商後再簽訂新的合同。協商處理二手房糾紛的優點在於,減少了當事人的成本,有利於糾紛的迅速解決。

2、起訴處理。

如果二手房買賣的當事人不能通過協商的方式解決二手房合同糾紛,那麼,就只能向法院起訴,要求法院來處理二手房買賣糾紛。

法院處理二手房買賣糾紛的主要依據是《民法典》和《民法典》以及二手房買賣合同。一般來說,除非存在特殊情況,比如欺詐、脅迫等,否則法院都會尊重二手房買嗎合同的約定。法院對二手房買賣糾紛的處理主要是以二手房合同為依據。

不過,打官司要的是證據,沒有證據,口頭上的主張法院都是難以支援的。我國民事訴訟實行的是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也就是說,當事人自己提出一項主張,就必須同時拿出一份證據來證明,否則法院就一般不會認可這個主張。二手房買賣糾紛中的證據就是二手房買賣合同,當然還包括其他一些證人證言和檔案等。

涉及到二手房交易的過程中,因為雙方的利益存在矛盾糾紛,或者一方不履行合同中規定的權利和義務的,應當嚴格按照上述法律中規定的程式來進行合法的處理,如果對相關情況的處理不清楚的,可以聘請律師來進行合法的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