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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房子認籌金不抵房款的說法對不對?

房屋買賣 閱讀(1.74W)

買房子認籌金不抵房款的說法對不對?

現今社會,買房的人越來越多,而購房也是人們一生中離不開的名詞,原因不外乎是物價的飛漲,使房產似乎成了不斷升值的代名詞,再有就是基於人們對於家的依賴感了。而在購房過程中總會出現一些問題,現今比較熱議的一詞就是:認籌金。那麼買房子認籌金不抵房款之一說法對不對呢?

一、認籌金是否抵房款?

1、切勿混淆認籌金與定金

隨後記者向該盤銷售人員求證,其稱:“如果是認籌金,我們一定會退。但如果是定金就不會退,所有樓盤都是這樣操作。高先生所說的2000元應該是認籌金,這個只要我們財務在都會退款的。”該銷售人員解釋稱,公司的財務人員確實比較忙,有時不在專案現場,“如果我們經理在,現金也足夠的話,可以通過經理退款。

2、認籌金是購房者買房誠信意願的一種表達,不具備法律屬性,也不具備擔保、懲罰性質。定金是在合同訂立或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數額金錢。

3、按照法律規定,若買家不履行合同,無權要求返還定金,開發商不履行合同的,應雙倍返還定金。如果雙方有協議約定為“定金”,則可按照合同所約定執行。認籌金與定金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在購房者不願購房的情況下,開發商沒有資格權利扣留購房者的認籌金。

4、一般認籌金可抵消部分定金,但不會自動轉成購房定金,這一操作過程還需經過雙方重新進行書面確認,不會未經購房者同意自動轉成定金。如果已經提前去簽訂認購書,認籌金自動轉為認購金即首付。

二、認籌金是否具有法律概念?與定金,訂金,認籌金,有何區別?

1、購房者表現出買房的誠意,需耍通過繳納“認籌金”來體現。繳納認籌金後,購房者便獲得了房履的優先購買權,並在房價上享受一定程度的優惠。等到樓盤正式開盤時,“認籌”購房者能以“優先選擇”的順序選房。然而,根據規定,任何形式的認籌都是開發商在沒有取得預售許可證之前的非法活動,是國家明令禁止的。認籌金無法律效應!

提醒:認籌金無法律效應!

房地產商的提前認薦優惠大多都是“鏡中花”、“水中月”,看上去很美,實際上存在著很多意想不到的巨大風險,如延期開盤_、抬高房價、無法監管等等,大家一定要擦亮眼睛,避免損失。

2、定金不能退!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後,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回收。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3、訂金可以退。訂金違約返還為單倍返還.定金違約返還則應雙倍返還。

根據《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條規定:“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定金合同自實際交付定金時成立。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是,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超過部分不產生定金的效力。實際交付的定金數額多於或者少於約定數額的,視為變更約定的定金數額。”

綜上所述,買房子認籌金不抵房款是不合理的,如果在認購房子的時候,支付認籌金一定要謹慎,最好與地產方簽訂書面協議,書面申明認籌金的返還方式。總之如果不是個人毀約或個人單方面的過失而造成的不繼續購房,認籌金因該退換也可以轉換成首付。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線上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