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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是否可以打借條出售

房屋買賣 閱讀(2.88W)

一、商品房是否可以打借條出售?

商品房是否可以打借條出售

可以貸款購買商品房,銀行申請個人住房貸款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有合法的居留身份;申請政策性個人住房貸款的,應有當地常住房口;

2、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

3、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有貸款行認可的資產進行抵押或質押,或(和)有符合規定條件的保證人為其擔保。

5、有購買住房的合同或協議;

6、提出借款申請時,在建設銀行有不低於購買住房所需資金30%的存款,申請政策性個人住房貸款的,應按規定在建設銀行交存住房公積金;

7、貸款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房屋預售的條件是什麼?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

(二)持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

(三)按提供預售的商品房計算,投入開發建設的資金達到工程建設總投資的25%以上,並已經確定施工進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三、商品房買賣合同的內容有哪些?

(1)買賣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即買方和賣方;

(2)標的物的基本情況。合同應載明標的物即房地產的座落、地號、產權所有人、產權證號、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土地使用性質、房屋建築面積、佔用土地面積、房屋結構、四至界限、附著物、附圖等;

(3)如系出讓土地,載明剩餘使用年限;

(4)房地產成交價格;

(5)房地產價金的幣種、支付期限和方式。合同應載明以人民幣或某一特定外幣支付房地產價金,一次性或分期支付以及最後付清的期限;

(6)定金。雙方可以在合同中約定定金。定金可以充抵房地產價金。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的,無權請求返還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7)房地產交付時間;

(8)賣方的產權保證條款。賣方保證出賣的房地產權屬清楚,若發生與賣方有關的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賣方負責處理,並承擔民事訴訟責任,因此給買方造成的經濟損失,賣方負責賠償;

(9)違約責任。雙方可以約定違約時應支付一定比率或數額的滯納金;

(10)稅費負擔。在辦理房地產過戶手續時應繳納的稅費,由雙方按規定各自承擔;

(11)糾紛的解決。雙方可以在合同中約定糾紛的解決方法;

(12)生效條件;

(13)其他約定的條款。

分期買房已經成為一種社會常態,可是買房事關重大,開發商絕對不可能讓買家打一份借條,就把房子賣給對方了,就算要貸款買房也是跟銀行籤貸款合同的,而且本人不符合貸款條件的,也沒辦法貸款買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