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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售商品房有什麼風險

房屋買賣 閱讀(1.57W)

現在消費者買房都是購買的期房,在選購好戶型後會與開發商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但您瞭解過預售商品房存在哪些法律風險嗎?現在本站的小編將在下面的文章中為您詳細的介紹風險問題。

預售商品房有什麼風險

預售商品房有什麼風險:

(一)商品房預售廣告和宣傳資料具有欺詐性。

開發商往往誇大其辭,將在建房屋描繪成世外桃源,以吸引更多消費者與之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但當房屋竣工後,經常會出現實際交付的房屋質量、面積、環境、設施與原介紹的文字材料、廣告宣傳相去甚遠的情況,這時購房者往往已支付了房價款,變得非常被動和無能為力了。

(二)交易標的不確定,購房者風險大。

在商品房預售中,因在建工程的建設工期長,交易標的有許多不確定因素,因而買期房的面臨的風險比一般買現房的大得多。例如開發商預收了購房者房款後,由於各種原因,致使所建專案不能繼續進行,甚至停工,給購房人造成巨大損失。有時購房人在交付了首期房價款後,個別開發商會以種種藉口提出後期的房價款要漲價,甚至要求已經付過首期房價款的要重新加價等,使購房人無所適從。

(三)商品房預售合同貓膩多。

購房者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後,只取得一種期待權,並未真正獲得房屋所有權,因而常見開發商將一房多售,或將已售出的房屋再行抵押等合同欺詐行為。

開發商開發商常利用事先擬定好的補充協議和合同附件損害購房人利益,在補充協議和合同附件中約定不公平、不平等條款以免除其責任、加重購房者責任、排除或限制購房者主要權利等等,加之購房人法律知識欠缺,很少有能力對簽約進行討價還價,不可避免地損害到自身利益。

(四)利用購房人資訊有限預售產權上有瑕疵的商品房。

例如開發商將企業自管房屋以低於市場價向社會公開發售,購房者最終只能得到部分產權房屋。某些鄉村或郊區單位擅自將集體土地進行開發,或有些房地產開發公司與鄉、村合作,由鄉、村出土地,開發公司出資建造商品房向社會公開發售。購房者最終得到的“產權證書”往往是村民榮譽證或鄉里自制的房屋產權證書。

既然我們瞭解了預售商品房存在的風險問題,那我們應該從哪些方面來防範這些風險呢?有哪些具體的措施可以幫助我們減少風險?請具體諮詢我們本站的專業律師為您進行詳細的分析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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