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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具體情況定。一、如果房屋沒有過戶,該房屋的所有權還是屬於原房主的,原房主可以收回;二、如果房屋已經過戶,則不可以收回。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條,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依法屬於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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