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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國回遷安置房可以買嗎

房屋買賣 閱讀(3.3W)

在我國回遷安置房可以買嗎

隨著城市建設的不斷髮展,在城市建設的過程中,越來越多的公民的原有的房子被拆遷掉。但是,政府一般也會給居民配發相應的拆遷安置房。但是,拆遷安置房畢竟和商品房的性知識不一樣的,在某些情況下,甚至屬於小產權房。在下文中,小編要為大家介紹的是在我國回遷安置房可以買嗎?

一、安置房產權如何辦理?

根據《房屋登記辦法》第十一條規定,申請房屋登記,申請人應當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記機構提出申請,並提交申請材料;同時根據第三十條規定,申請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的,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身份證明

(三)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明

(四)建設工程符合規劃的證明

(五)房屋已竣工的證明

(六)房屋測繪報告

(七)其他必要材料

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拆遷安置房專案建設單位應當依法完善拆遷安置房專案的用地、規劃、竣工驗收等手續,並按規定辦理初始登記。

二、在我國回遷安置房可以買嗎?

現金市面上掛牌的拆遷安置房,往往是沒有取得產證,或者是剛剛取得產證,按規定5年內限制轉讓的房子。安置房買賣的風險很大,甚至沒有保障的。尚未去得產證的拆遷安置房,按《物權法》規定,房屋屬於不動產,不動產產權以房地產管理部門登記備案為準,沒有登記備案的,除法律特殊規定的情形外,不具有物權法上的產權效力。也就是說此類安置房還沒有取得安全產權,對外出售是不合法的。即使簽訂附生效的買賣合同,期間風險也甚大。如:沒有產權證的拆遷安置房,或者產權證但5年內限制轉讓的拆遷安置房,從簽訂合同到將來辦理產權轉移的時間漫長,不確定因素多,可能會出現如下一些潛在安置房買賣的風險:

1、家庭成員內部可能對拆遷安置房的分配有異議,萬一協商不成,可能每部起訴到法院解決,最終確定的合法權益人是誰還無法確定;

2、無產權的拆遷安置房可能因其他原因導致無法辦理產權證;

3、因交易時間漫長,房價變動可能性發,果如出售方為謀取更大利益,將房屋房價賣給他人,並在可以過戶交易時先行過戶給他人,那麼購買方就很實現購房母的了,只能主張債權了;

4、在購買房等待過戶的漫長時間內,也有可能發生因出售方自身債務糾紛,導致房屋被債權人申請法院查封。

購置拆遷安置房首先要查明安置房的性質,一般來說對已經竣工的安置房可以查詢其“五證”,或到房地產交易中心查詢房屋的產權資料等。不同型別的拆遷安置房,交易雙方承擔的交易風險有所不同。

第一類動拆遷安置房,由於交易時間長,受市場因素的影響,往往買家需要承擔極大的法律風險。主要體現在房價上漲後上家有意反悔,找合同的漏洞逃避法律責任追求己方利益,或為合同的履行設定障礙。如果是購買還沒定位的安置房風險就更大,買賣雙方雖然可以知道房屋大致的坐落位置,但無法確定建好後安置房的具體結構、朝向、小區環境等,辦理過戶等手續時間也會更長。因此在購買此類房產時,簽訂一份有效的具有可操作性的買賣合同就顯得至關重要。買賣合同除了要具備一般買賣合同的主要條款外,還需要對房屋的增購等費用的支付方式,遲延交房等都作出明確的約定。一般來說購置該類房屋,可以根據《民法通則》及《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簽訂附條件的合同來保證買賣合同的有效性,並對具體細節作出明確約定以防合同相對方反悔,最好由專業房產律師進行指導。

三、有證的拆遷安置房當然可以買賣,交易也與普通房屋沒有差別;對於無證的拆遷安置房,要分清情況,主要注意這幾個問題:

(1)調查清楚拆遷前的產權性質,如果拆遷前具備產權證,只是拆遷後開發商沒有及時辦理,如果有拆遷協議書,雖然麻煩,但日後還是可以辦理產權證的;

(2)一定要辦理公證手續,以免日收出現糾紛。

(3)有的開發企業為了增加收入,在拆遷安置房交易後可以提供更名(過戶)服務,適當收一些費用是一種比較好的解決辦法。

通過小編的介紹大家可以得知,其實,拆遷安置房在日常生活中,也存在著買賣的交易。但是,對於拆遷安置房的買賣在進行的時候,大家對於房子的產權等重要證件一定要進行辦理。並且,購買拆遷安置房,也存在一定的風險,大家要考慮仔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