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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二賣懲罰性賠償是什麼意思?

房屋買賣 閱讀(1.09W)

一、一房二賣懲罰性賠償是什麼意思?

一房二賣懲罰性賠償是什麼意思?

一房二賣懲罰性賠償是指由法庭所作出的賠償數額超出實際的損害數額的賠償,商品房買賣適用於懲罰性賠償的情形:

1、商品房買賣合同訂立後,出賣人未告知買受人又將該房屋抵押給第三人的,無法取得房屋的買受人可以請求出賣人雙倍賠償。

2、商品房買賣合同訂立後,出賣人又將該房屋出賣給第三人的,無法取得房屋的買受人可以請求出賣人雙倍賠償。

3、出賣人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時,故意隱瞞沒有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的事實或者提供虛假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導致買賣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解除的,買受人可以請求出賣人雙倍賠償。

4、出賣人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時,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抵押的事實,導致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解除的,買受人可以請求出賣人雙倍賠償。

5、出賣人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時,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出賣給第三人或者為拆遷補償安置房屋的事實,導致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解除的,買受人可以請求出賣人雙倍賠償。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八條  出租人未通知承租人或者有其他妨害承租人行使優先購買權情形的,承租人可以請求出租人承擔賠償責任。但是,出租人與第三人訂立的房屋買賣合同的效力不受影響。

二、懲罰性賠償的特徵

作為民事責任重要形式之一的懲罰性賠償,其重要特徵可以概括為以下幾方面:

1、公私混合法性質

關於懲罰性賠償的法律規定具有公私混合法性質。懲罰性賠償的主要目的在於通過對行為人的懲罰來維護社會利益,是國家為自身需要而作出的強制性干預結果,儘管也有因無形損害而對受害人提供慰藉的需要,但更多的是國家為了對違法行為人進行懲罰、預防的需要,體現了懲罰性賠償的公法性。但懲罰性賠償畢竟包含著為受害人提供慰籍性救濟的一面,其主體雙方本身地位平等,並且賠償金又是支付給受害人的,體現了懲罰性賠償的私法性。

2、行為人的主觀惡性程度

認定是否承擔懲罰性賠償責任的基礎是行為人的主觀惡性程度。一般而言,是否承擔補償民事責任,主要看行為人的行為是否在客觀上造成了一定的損害後果,至於行為人主觀過錯程度則相對次要;而是否承擔懲罰性賠償責任的認定基礎是行為人的主觀惡性程度,其重要內容是行為人主觀過錯程度,至於行為人實際造成的損害後果則相對次要,即便需要考察實際損害後果,其目的也在於評價主觀惡性程度。行為人主觀惡性程度的高低主要從兩方面來確定;一是行為人主觀過錯程度,即是故意還是過失;二是行為人希望發生損害後果還是預見可能發生損害後果而未能避免。

懲罰性賠償,主要是為了對商家的這種欺詐性行為進行處罰,所以,一房二賣並不是說買家直接把賣家之前交的那部分房款退回去就行了,比如我們交了16萬,出現一房二賣的話,那麼對方要退給我們的錢,最低也是32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