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房產糾紛>房屋買賣>

遺贈扶養協議房子過戶怎樣辦理

房屋買賣 閱讀(2.41W)

一、遺贈協議房子過戶怎樣辦理

遺贈扶養協議房子過戶怎樣辦理

(一)房產繼承應先到被繼承房產公證處辦理房產繼承公證,再到房產交易中心辦理房產繼承手續。

(二)繼承公證需要帶兩個證明和兩個證件

1、到被繼承人所屬派出所開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

2、到死者所在單位(或者居委會、村委會)開具繼承人證明

3、繼承人的身份證明

4、被繼承的房產證或其他證明檔案。

5、被繼承人生前所立的遺囑(遺囑繼承的情況)。

(三)到房產交易中心辦理房產繼承所需提交資料

1、房屋所有權證書

2、繼承公證

3、繼承人身份證及影印件

4、房屋所有權登記申請書(收件視窗領取)。

二、遺贈扶養協議中的房屋過戶注事事項

1、如果法定繼承人不只一個,而房產只過戶給其中一人的話,需要其他人的書面同意,表示放棄對房產的繼承。

2、若房改房、經濟適用房繼承,還需提供《房改售房價格審查書》、《已購住房上市交易申請審批表》

3、若繼承人不能親自辦理,需提交委託書或公證書及受託人身份證及影印件

4、法院判決的需提交法院判決書和協助執行通知書

5、若繼承人未成年,需提交監護人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

三、父母遺產繼承順序是怎樣的

財產所有人離世,其生前所擁有的所有私人合法財產將成為遺產,並進入到遺產繼承程式中。

遺產繼承主要有兩種方式:一是法定繼承,二是遺囑繼承和遺贈。《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規定:“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突出了對被繼承人的個人意願的尊重,同時,也是對各繼承人所享有的權利的明示,避免在遺產繼承過程中過多的產生爭議。

1、法定繼承

法定繼承是指在被繼承人沒有對其遺產的處理立有遺囑的情況下,由法律直接規定繼承人的範圍、繼承順序、遺產分配的原則的一種繼承形式。因此法定繼承並不直接體現被繼承人的意志,僅是法律依照推定的被繼承人的意思將其遺產由其親近親屬繼承。就目前而言,法定繼承仍是主要的繼承方式,但卻並不是效力最優的繼承方式,遺囑繼承效力優於法定繼承,但在遺囑繼承進行的過程中也要受到法定繼承的約束,《民法典》就規定:遺囑應當對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

2、遺囑繼承、遺贈

遺囑是指遺囑人生前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按照法律規定的方式對其遺產或其他事務所作的個人處分,並於遺囑人死亡時發生效力的法律行為。根據《民法典》相關規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並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給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法律賦予了被繼承人自由處置私有合法財產的權利,但並不是絕對的自由處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條規定:“遺囑應當對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

遺贈扶養協議在辦理繼承時,應按照法律規定遞交有效的遺囑扶養協議。如繼承人員不是一個人的,應按照法律規定取得其他繼承人的同意,才能夠辦理遺產房屋的過戶。未成年的繼承人還應提供監護人的身份證明進行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