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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購房新政包括哪些內容?

房屋買賣 閱讀(2.06W)

成都購房新政包括哪些內容?

近一段時期以來,成都市房地產市場非常火熱,有的開發商存在捂盤惜售、捆綁銷售等做法,嚴重傷害了購房者的利益。為此,成都市政府不斷出臺措施,頒佈政策,打擊房地產投機行為,遏制房價的上漲。那麼,成都購房新政包括哪些內容?下面我們來看看小編給出的這篇文章。

一、成都購房新政包括哪些內容?

1、房地產開發企業應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或現售備案之日起10日內,一次性公開全部準售房源及每套房源價格,嚴格按照申報價格,明碼標價,對外銷售;

2、房地產開發企業在開盤銷售前,應當制定購房登記規則。購房登記規則應符合國家和本市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以及商品住房銷售管理規定,不得設定僅有利於房地產開發企業或中介機構內部、全款支付等部分購房人的登記條件,這意味著“全款支付”不得被額外對待。

3、同時,不得設定捆綁銷售、掛牌價外收費等不利於購房人的登記條件。登記購房人、搖號選房人、合同簽訂人保持一致。登記時間不得少於3日。房地產開發企業在購房登記前,在商品住房銷售現場公示購房登記規則、全部準售房源(含戶型)、購房登記時間、搖號和排序結果公佈時間、選房時間等相關事項。

二、成都商品房限購政策是什麼?

1、強化區域職住平衡。成都高新區西部園區、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龍泉驛區、新都區、溫江區、雙流區、郫都區區域內購買住房的,購房者須具有限購區域戶籍,或在限購區域穩定就業且連續不間斷繳納社會保險24個月以上。成都高新區南部園區、天府新區成都直管區限購政策繼續按成辦發 〔2016〕45號檔案執行,但其中非本區戶籍居民須連續不間斷繳納社會保險24個月以上。

2、“非本區域戶籍居民不得通過補繳社會保險在限購區域購買住房。”同時不再將繳納個人所得稅作為取得購房資格的途徑,並要求相關部門加強審查,防止弄虛作假。這一條,在前兩條的基礎上又進行了更深入的限購,嚴格了購房資格審查。

由此可見,自成都市實施限購政策以來,取得了不錯的效果,對於穩定房價有極大作用。在今年出臺的成都購房新政中,明確商品房開盤銷售採取公證搖號的措施,即使是全款買房,也不得到優待。同時,新政明確提出,開發商不得以車位等方式進行捆綁銷售,在拿到預售許可證之後,要公開全部準售房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