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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轉讓合同訂立時,具體內容包括以下幾個方面:轉讓標的,包括房屋的地址、不動產權證號、房屋用途、面積、房屋交付情況的約定;產權現狀,包括房屋是否處於抵押的狀態,以及其處理方式。【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條,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二)標的;(三)數量;(四)質量;(五)價款或者報酬;(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七)違約責任;(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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