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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無償轉讓合同怎麼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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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無償轉讓合同怎麼寫?

一、房地產無償轉讓合同怎麼寫?

贈與人(甲方) 身份證號碼:

受贈人(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系 關係,就甲方贈與房屋給乙方的相關事宜,經充分自願協商一致,簽訂如下房屋贈與合同:

1、贈與房屋的基本情況

2、甲方自願將第一條所述房產無償贈與給乙方,乙方自願接受上述房屋全部產權。

3、上述贈與房屋甲方須在 年 月 日前將房屋騰空,並交付房屋鑰匙給乙方。且甲方須在 年 月 日前辦理完贈與房屋的產權至乙方名下的變更登記手續,辦理上述房屋產權變更登記的稅及相關費用由 方負責。

4、甲方保證贈與給乙方的是上述房屋的全部所有權,不存在任何權利上的瑕疵,保證並免遭任何第三人追索。

5、甲方贈與房屋交接前的債權債務由甲方負責,贈與房屋交接後的債權債務由乙方負責(包括贈與房屋交接後,即 年 月 日後的房貸款由乙方負責償還)

6、甲、乙雙方須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到公證處辦理贈與合同公證手續。

7、在本合同履行中,如任何一方違約,違約方須依法賠償守約方因此造成的實際損失,並承擔守約方起訴所花去的訴訟費、律師費、差旅費等一切費用。

8、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 人民法院起訴或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9、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到公證處辦理公證一份。

甲 方:

乙 方:

合同簽訂地點:

合同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二、房地產贈與合同具有如下法律特徵

(1)房地產贈與合同是單務、無償合同。贈與人自願承擔將房地產贈與對方的義務,而不享有對等的權利,受贈人則享有無償接受對方所贈房地產的權利,而不承擔相應的義務。

(2)房地產贈與合同是實踐性合同。只有在贈與人把房地產實際交付給受贈人,受贈人接受贈與房地產之後,該房地產贈與合同才生效。房地產贈與合同一旦生效,贈與人就不得再行撤回贈與。

(3)房地產贈與合同是要式合同。房地產贈與合同依法應採用書面形式,由雙方當事人達成協議,訂立書面合同。

根據我國的相關法律規定,如果要簽證贈與合同的話,必須明確好雙方首先是自願行為,其次簽署好贈與合同之後,贈與人就不得再撤回贈與。並且需要在合同中表明雙方的相關權利和義務。如果未表明那麼贈與人將只享有權利而不需要履行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