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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證40年到期後產權歸誰

房產的糾紛 閱讀(1.83W)

不管房屋使用年限是多久的,只要擁有合法的房產證,如果使用權到期之後可以向國家申請續期,續交土地出讓金,國家就不會收回,可以繼續使用,還是歸房主所有;根據規劃需要,國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築物的,國家會對業主進行相應的補償,用類似拆遷安置的辦法解決;房屋產權到期不續期或是未申請的,國家將會無償收回,房屋使用權自然就消失了。

房產證40年到期後產權歸誰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六十三條

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由一個部門統一負責房產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的,可以製作、頒發統一的房地產權證書,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將房屋的所有權和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的確認和變更,分別載入房地產權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