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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產過戶需要哪些手續?

二手房糾紛 閱讀(9.4K)
二手房產過戶需要哪些手續?
律師解析:辦理二手房房產過戶需要的手續:1、買賣雙方攜帶相關材料前去房產局辦理過產:2、備案網籤,辦理核稅繳稅手續;3、出具稅務收據,遞交收據和雙方過戶所需證件;4、填寫申請書,領取受理通知單:5去交易中心領取房產證,確認資訊,過戶完畢。買賣雙方建立資訊溝通渠道,買方瞭解房屋整體現狀及產權狀況,要求賣方提供合法的證件,包括房屋所有權證書、身份證件及其它證件。法律依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條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根據不動產登記簿,填寫並核發不動產權屬證書或者不動產登記證明。
除辦理抵押權登記、地役權登記和預告登記、異議登記,向申請人核發不動產登記證明外,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依法向權利人核發不動產權屬證書。
不動產權屬證書和不動產登記證明,應當加蓋不動產登記機構登記專用章。
不動產權屬證書和不動產登記證明樣式,由國土資源部統一規定。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一條申請共有不動產登記的,不動產登記機構向全體共有人合併發放一本不動產權屬證書;共有人申請分別持證的,可以為共有人分別發放不動產權屬證書。
共有不動產權屬證書應當註明共有情況,並列明全體共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