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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過戶時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二手房糾紛 閱讀(1.83W)

二手房過戶時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一、二手房過戶時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1、核實房屋情況。

瞭解房屋自然情況,既包括房屋位置、地址、門牌號,還包括面積、戶型、格局、結構、朝向、採光、開間、進深等細節,更包括房屋預留物品、裝修情況、物業服務、生活配套、商圈環境等。

2、核實產權是否清晰以及賣方手續是否齊全。

房產證是房主對房屋享有所有權的唯一憑證,賣方必須是房屋的所有權人。買方可以通過查驗產權證和產權人身份證來核實賣方及房產的資訊,確認無誤以避免糾紛;對於持有軍官證的房主應格外謹慎,必須核實身份;對夫妻共有或多個共有產權人的房屋,買方應要求在籤買賣合同時所有產權人都應到場簽字。

3、標明付款方式和付款時間。

在購買房屋時,買方應要求賣方在合同中標明房屋付款時間、付款方式,不能用模糊的口頭約定,因為一旦出現糾紛,這種約定在實際中太難取證,所以買方簽定合同時要用書面形式確定條款,如有問題可走法律途徑來維權。

4、明確違約責任和合理利用補充條款。

購房者要在正規中介公司簽署正式購房合同,除合同中對違約情況有所陳述外,在履行合同的過程中,還要就一些一時無法確定的問題增加附加條款,寫清楚具體情況以及雙方約定,以避免後期麻煩。

5、瞭解二手房房屋產生的費用是否結清。

有些房主在轉讓房屋時,其物業費、採暖費、煤氣費、電費、水費等有可能因長期拖欠數額不菲。買受人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購買此房,很有可能就要為此買單。建議將這些可能發生的情況都落實到合同中去,並留有尾款,本著誰消費誰清零的原則以此制約。

6、儘量委託正規中介機構或經紀事務所來代理房屋買賣交易。

此渠道能讓買賣雙方的風險規避到最小,也給購房者省去很多不必要的麻煩。

二、二手房不過戶可以嗎?

(一)為什麼存在不過戶的現象

現行政策規定滿兩年的普通住房可以免營業稅,滿五年可以免所得稅。有些當事人為節省一些費用,約定數年 後再辦理房產過戶手續。這種做法危害極大,一旦出現糾紛,後悔莫及,不應提倡,不要因小失大。

(二)二手房不過戶存在哪些風險

1、房屋不過戶雙方均可能反悔

隨著房價的漲跌變化,由於房價的變動,買賣雙方對已交易的二手房最終流產,引發了許多矛盾。如果已經辦理了房屋買賣過戶手續就不存在這些麻煩了。

2、房屋共有人不同意賣房。

房屋共有人通常指房主的妻子或丈夫,購房者在買房時要房主與共有人都同意才行。如果辦理了房屋過戶,才可能善意取得該房產。

3、賣房者對房屋沒有產權,只有使用權。

由於我國對不動產實行的是登記制度,買賣雙方簽訂的合同只能體現債權關係。但由於雙方沒有辦理房屋產權轉移變更登記對核實物權不發生法律效力,房屋的產權人仍然是原出賣人,出賣人仍可以行使房屋所有權人的相應權利,而買房人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

二手房過戶的時候,如果交易的二手房屬於“滿五唯一”或者“滿二”的話,那麼可以免除個稅或者增值稅。因此,有些人為了避稅,在購買二手房之後並不會馬上過戶,而是選擇等滿五年或者二年,這樣做無疑會帶來更大的風險,嚴重還會導致交易失敗,從而因小失大,損害到自身合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