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二手房合同的內容具體如下:
1、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
2、載明房屋的狀況;載明房屋的位置、成交價格;
3、給付方式及違約責任;
4、載明解決問題的方法。
一、購房合同的格式具體如下:
出租方: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將自有的坐落在______市______街______巷______號的房屋______棟______間,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積______平方米,型別______,結構等級______,完損等級______,主要裝修裝置______,出租給乙方作______使用。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______個月,甲方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將房屋轉租、分租、轉讓、轉借、聯營、入股或與他人調劑交換的;
2、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____個月或空置____月的。
合同期滿後,如甲方仍繼續出租房屋的,乙方擁有優先承租權。
租賃合同因期滿而終止時,如乙方確實無法找到房屋,可與甲方協商酌情延長租賃期限。
第三條租金和租金交納期限、稅費和稅費交納方式
甲乙雙方議定月租金______元,由乙方在______月______日交納給甲方。先付後用。甲方收取租金時必須出具由稅務機關或縣以上財政部門監製的收租憑證。無合法收租憑證的乙方可以拒付。
甲乙雙方按規定的稅率和標準交納房產租賃稅費,交納方式按下列第____款執行:
1、有關稅法和鎮政發第34號檔案規定比例由甲、乙方各自負擔;
2、甲、乙雙方議定。
第四條租賃期間的房屋修繕和裝飾
修繕房屋是甲方的義務。甲方對出租房屋及其裝置應定期檢查,及時修繕,做到不漏、不淹、三通和門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
修繕範圍和標準按城建部城住公字第13號通知執行。
甲方修繕房屋時,乙方應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
出租房屋的修繕,經甲乙雙方商定,採取下述第______款辦法處理:
1、按規定的維修範圍,由甲方出資並組織施工;
2、由乙方在甲方允諾的維修範圍和工程專案內,先行墊支維修費並組織施工,竣工後,其維修費用憑正式發票在乙方應交納的房租中分______次扣除;
3、由乙方負責維修;
4、甲乙雙方議定。
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響房屋結構的前提下,可以對承租房屋進行裝飾,但其規模、範圍、工藝、用料等均應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後方可施工。對裝飾物的工料費和租賃期滿後的權屬處理,雙方議定:
工料費由______方承擔
所有權屬______方
第五條租賃雙方的變更
1、如甲方按法定手續程式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在無約定的情況下,本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
2、甲方出售房屋,須在三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3、乙方需要與第三人互換用房時,應事先徵得甲方同意,甲方應當支援乙方的合理要求。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一、二條的約定向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負責賠償______元。
2、租賃雙方如有一方未履行第四條約定的有關條款的,違約方負責賠償對方______元。
3、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應補交欠租外,並按租金的______%,以天數計算向甲方交付違約金。
4、甲方向乙方收取約定租金以外的費用,乙方有權拒付。
5、乙方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甲方有權責令停止轉讓行為,終止租賃合同。同時按約定租金的______%,以天數計算由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6、本合同期滿時,乙方未經甲方同意,繼續使用承租房屋,按約定租金的______%,以天數計算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後,甲方仍有終止合同的申訴權。
上述違約行為的經濟索賠事宜,甲乙雙方議定在本合同簽證機關的監督下進行。
第七條免責條件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導致損毀或造成乙方損失的,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市政建設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互不承擔責任。
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實際使用時間計算,多退少補。
第八條爭議解決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賃管理機關申請調解,調解無效時,可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其他約定事宜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報送市房屋租賃管理機關認可並報有關部門備案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4份,其中正本2份,甲乙方各執1份;副本2份,送市房管局、工商局備案。
出租方:______承租方: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
合同有效期限:______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二、購房合同需要的材料具體如下:
1、身份證;
2、證明具有當地購房資格的材料;
3、商品房買賣合同示範文字。
綜上所述,買賣二手房合同的內容具體如下: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載明房屋的狀況;載明房屋的位置、成交價格;給付方式及違約責任;載明解決問題的方法。稽核購房合同,是否存在不平等的條款以及表達模糊的條款,對容易產生的誤解的條款進行修改或註釋,在購房合同上簽字或者蓋章。
相關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條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範文字訂立合同。
在上面的文章內容中,我們已經解答了關於買賣二手房合同如何寫的問題,相信大家已經對此有一定的瞭解了。如果本篇文章還沒有完整解答您的問題的話,可以點選下方“立即諮詢”按鈕,專業律師可以線上為您解答。
網站地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