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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房屋買賣合同撤銷權多久失效

房產糾紛律師解答 閱讀(6.22K)
民法典房屋買賣合同撤銷權多久失效

一、民法房屋買賣合同撤銷權多久失效

買賣合同撤銷權的期限一般是一年,從當事人知道撤銷事項時開始計算。為了平衡和保護合同雙方當事人的利益,以及維護市場交易的安全與社會經濟秩序的穩定,賦予了當事人撤銷權,但撤銷權的行使並非是無時間限制的權利,它有著法律規定的行使期間。如果撤銷權人在該期間內未行使撤銷權,則其撤銷權消滅,當事人不得再以存在撤銷事由為理由,請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撤銷合同。

當事人受脅迫,自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當事人自知道或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重大誤解的當事人自知道或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內沒有行使撤銷權;法律其他規定等。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銷權消滅:

1、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重大誤解的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內沒有行使撤銷權;

2、當事人受脅迫,自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

3、當事人知道撤銷事由後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放棄撤銷權。

當事人自民事法律行為發生之日起五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的,撤銷權消滅。

二、房屋買賣合同糾紛如何處理

1、協商解決

合同雙方當事人如果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出現了糾紛,首先應按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加以解決。既不應採取消極拖延的辦法,也不應採取扣發貨物或拒付貨款的辦法自行行使法律處分權,因為這兩種做法都無助於問題的解決。按照法律規定,應該首先通過協商解決糾紛。

2、仲裁解決

仲裁是指合同雙方當事人發生爭執,協商不成時,根據有關規定或者當事人之間的協議,由一定的機構以中間人或第三者的身份,對雙方發生的爭議,在事實上作出判斷,在權利和義務上作出裁決。用仲裁的方法解決合同糾紛是常用的一種方式。

3、訴訟解決

當發生合同糾紛後,雙方當事人協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訴,通過訴訟的方式來解決糾紛。近幾年來,隨著法制建設的不斷完善以及法律知識的普及,人們的法律意識不斷提高,企業通過訴訟來解決合同糾紛的也越來越多。

買賣合同的撤銷權有一年的有效期,購房合同出現糾紛需要協商解決,要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進行協商,要達成和解協議。若這個方法無法解決矛盾,可以請仲裁機構介入,對爭議的問題進行仲裁,若還是無法解決,需要去法院起訴,要向有管轄權的法院交納起訴狀和訴訟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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