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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樣的房地產糾紛能提起訴訟

房產糾紛律師解答 閱讀(6.36K)

什麼樣的房地產糾紛能提起訴訟

房地產糾紛是指在房地產開發、經營和管理過程中,當事人之間因房地產權益而產生的爭議。當發生糾紛時,您可以根據合同的約定,去選擇如何解決糾紛,合同對救濟途徑沒有約定的,您可以通過訴訟的方式解決。那麼什麼樣的房地產糾紛能提起訴訟呢?本站小編馬上為你做詳細解答。

一、什麼樣的房地產糾紛能提起訴訟

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第2條規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其他組織之間以及他們相互之間因財產關係和人身關係提起的民事訴訟。根據上述規定及其他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及司法實踐經驗,人民法院可以受理下列房地產糾紛案件

1、以房屋為標的物的房屋確權、買賣、租賃、典當、抵押等和以土地為標的物的土地出讓、轉讓、租賃、抵押等及侵犯所有權和使用權的糾紛。

2、以房屋和土地為標的物的建築工程承包、開發聯建、拆遷中的補償安置、聯營、入股、代理等合同糾紛。

3、與房屋相關聯的房屋裝修、裝潢、設計、附屬設施的歸屬糾紛。

4、以房屋和土地為標的物的有獎銷售或證書買賣等糾紛。

5、平等主體間的其他以房屋或土地為標的物的糾紛。

二、如何提起房產訴訟

打房產官司還應注意以下事項:

1、根據《民事訴訟法》“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在提起房產訴訟時,應提出明確的請求事項。

圍繞這些訴訟請求,向人民法院提出有效證據。例如:因房屋質量問題向開發商索賠時,就需要提交購房合同、開發商提供的房屋質量保證書,房屋質量與合同及開發商承諾事項不符,給住戶造成的財產損失的客觀證據材料等。

2、為確保判決的順利執行,當事人可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的規定,申請人民法院對被申請人的相應財產採取保全措施。另外,按照《民法通則》關於訴訟時效的規定,當事人在提起房產訴訟時,須在法律規定的2年訴訟時效期間內提出,以免喪失訴訟權利。

3、如當事人對法院一審判決不服,可在收到判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上一級法院提起上訴;如果對二審判決仍然不服,可在終審(二審)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後2年內提請再審;或者按照《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七條的規定,提請檢察機關依法提起抗訴。

房地產糾紛除通過訴訟或由相應的行政機關處理外,對因房地產的所有權、使用權、買賣、租賃和拆遷等方面引發的糾紛,還可以由雙方在簽訂合同或發生糾紛時訂立仲裁條款或協議解決。根據仲裁條款或協議約定,提交給仲裁機構裁決。

發生房地產糾紛,當事人要想維護自己的權益,必須通過有效的途徑解決。以上為您提供了處理房產糾紛的方法。但是要注意,有些糾紛是不能仲裁的,例如人民法院已經受理或者審理辦結的房地產糾紛;涉及離婚收養、監護、繼承、析產、贈與的房地產糾紛等。所以當您遇到糾紛時,最好向專業的律師求助,避免造成更大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