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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鄰權與相鄰關係有什麼區別?

房產糾紛律師解答 閱讀(6.87K)

一、相鄰權與相鄰關係有什麼區別?

相鄰權與相鄰關係有什麼區別?

相鄰權與相鄰關係在權利和義務範圍上有區別。相鄰權是基於相鄰關係而產生的,即相鄰關係是相鄰權的請求權基礎。相鄰關係兩個或兩個以上相互毗鄰不動產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行使佔有、使用、收益、處分權利時發生的權利義務關係。從定義就可以看出,相鄰關係是一種法律關係,它不僅包括權利還包括義務的。

二、什麼是相鄰關係

相鄰關係,是指相互毗鄰的不動產所有人或使用人之間在行使所有權或使用權時,因相互給予便利或者接受限制所發生的權利義務關係。《民法典》規定:“不動產的相鄰各方,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確處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風、採光等方面的相鄰關係。給相鄰方造成妨礙或者損失的,應當停止侵害,排除妨礙,賠償損失。”該條是對相鄰關係的法律規定。另外,不動產的相鄰權利人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相鄰關係。在民法學上,相鄰關係專指不動產相鄰關係,在民法或者物權法教科書上,通常將“相鄰關係”納入“所有權”一章,在立法上,“相鄰關係”也屬於“所有權篇”,之所以如此安排,是因為相鄰關係制度主要是對不動產所有權行使中不同不動產所有權人之間衝突進行調整的結果,可以說,相鄰關係的實質就是不動產權利內容的擴張和限制。

三、什麼是相鄰權

相鄰權指不動產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處理相鄰關係時所享有的權利。具體來說,在相互毗鄰的不動產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之間,任何一方為了合理行使其所有權或使用權,享有要求其他相鄰方提供便利或是接受一定限制的權利。相鄰權實質上是對所有權的限制和延伸。

綜上所述,相鄰關係的內容十分複雜,不同種類的相鄰關係所包含的內容也是不同的,相鄰關係的主體具有多數性和相鄰性,課題具有特殊性,跟相鄰權還是有一定的區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