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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了租房屬於什麼糾紛?

房產糾紛律師解答 閱讀(1.01W)

一、發生了租房屬於什麼糾紛?

發生了租房屬於什麼糾紛?

發生了租房屬於民事糾紛。租金違約糾紛

承租人不履行合同,長期拖欠租金,惡意拖欠,承租人違約導致糾紛等。這是房屋租賃中最為常見的糾紛。在房屋租賃時由於沒有書面合同,只有口頭協議,或租賃合同對租金、租期的約定不明確或由於市場行情的變化,出租方與承租方出現糾紛。有的承租人無正當理由不支付或者遲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要求房屋租賃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承租人拒不付款,房屋租賃出租人要求終止合同,承租人不願意搬出。

二、房屋的損害賠償糾紛包括有哪些?

損害賠償糾紛

房屋租賃關係中的損害賠償糾紛同其他法律關係中的損害賠償一樣,主要是由侵權行為引起的。常見的有以下幾種:

(1)房屋損壞賠償糾紛

這多數是房屋租賃承租人在裝修或者使用過程中由於自己的過錯致使房地產受到損毀,也有是房屋租賃出租房屋本身的質量問題致使出租房屋損毀的,出租人與承租人在房屋損壞責任上產生糾紛。

(2)人身財物損害賠償糾紛

由於房屋租賃出租房的質量問題,或者由於出租人的防護措施不當,造成承租人人身、財物損害的,對於出租人是否承擔責任,責任有多大而產生分歧。

(3)房屋租賃房屋共有人的合法權益損害糾紛

房屋共有人對所屬房屋享有共同的權利(包括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部分共有人未經其他共有人同意而將房地產出租,侵犯了其他共有人的合法權益。

(4)裝修費用糾紛

房屋租賃關係特別是用於經營的房屋租賃關係建立後,經常會在承租人裝修房屋時發生因承租人拖欠租金出租人提前解除合同的情況,這其中就涉及到尚未攤銷的裝修費用的處置糾紛。

房屋租賃期間出售的優先權糾紛

在現實生活中,很多出租人往往忽視這一優先權的法律規定,有的是故意剝奪承租人的這種優先權,因而產生糾紛。出租人違反這一法律規定出售房地產的行為依法可確認為無效。

現實生活當中,如果租賃房屋居住發生糾紛的情況之下,是可以雙方當事人私底下協商來進行解決,如果實在協商不了的話,是可以通過訴訟的方式來處理的。比如說關於租金的支付方面的問題,如果其中一方沒有按照合同當中的約定支付租金的話,就是屬於一種違約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