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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賃合同方無償提供房屋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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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賃合同方無償提供房屋可以嗎?

一、房屋租賃合同方無償提供房屋可以嗎?

是可以的,雙方資訊、房屋情況、使用期限、權利和義務、無償使用說明、違約責任以及需要說明的相關事項等,應當重點對無償提供房屋並使用的情況進行說明,避免出現矛盾和糾紛。

無償使用房產,實際的使用人是要負擔房產租賃的租金。比如說,公司無償使用法定代表人所有的房屋,公司是要負擔因房屋租賃產生的稅金,比如說營業稅、城建稅、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房產稅、所得稅,這是正常的,因為房租可以免除,但應稅勞務的稅金是不能免的。公司承擔也是理所應當的。

個人將房產無償提供給公司使用,屬於個人向其他單位無償提供不動產使用權,應視同銷售,按照獨立企業之間進行的相同或者類似業務活動的價格,按不動產租賃服務繳納增值稅。如果個人是將自己的房產租賃給公司使用,只是有一定的免租期,那麼,合同中所約定的"免租期"是不需要視同銷售的。

二、房屋租賃合同如何備案?

(一)合同登記備案程式依照法律的規定,房屋登記備案的程式是,當事人應當在租賃合同簽訂後30日內,到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登記備案手續,

需要的檔案包括:

(1)書面租賃合同;

(2)房屋所有權證書;

(3)當事人的合法證件;

(4)城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檔案,包括出租共有房屋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證明、出租委託代管房屋委託代管人授權出租的證明等。

(二)當事人應攜帶的有關證件當事人雙方在去有關部門辦理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手續時,其中一項所需檔案要求當事人的合法證件。

公民自己可以無償提供房屋給他人使用,在租房的時候,除了要與房東簽訂房屋租賃合同之外,還需要在合同簽訂完成之後,到當地的房管局進行備案。辦理備案時,需要攜帶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所有證,當事人的合法證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