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房產糾紛解答>房產糾紛律師解答>

關於車位銷售欺詐賠多少錢

房產糾紛律師解答 閱讀(3.28W)

一、關於車位銷售欺詐賠多少錢

關於車位銷售欺詐賠多少錢

車位合同欺詐的賠償沒有法律明確規定的標準,但可以根據因欺詐造成的損失來確定。被欺詐方可以請求撤銷或者變更合同。請求撤銷合同的,可同時要求欺詐方賠償因為簽訂、撤銷合同給被欺詐方造成的損失。請求變更合同的,可以要求變更合同價款、期限等欺詐方在合同之外承諾給被欺詐方的一些利益,同時仍可要求進行賠償。

二、合同欺詐所要承擔的侵權民事責任

侵權行為,一般是指行為人由於過錯侵害他人的財產和人身,依法應承擔民事責任的行為。合同欺詐行為具備侵權民事責任的主客觀要件。

(1)對於返還財產,可以由受害人主張,以有利於受害人為原則,決定是否返還,實現減少受害人“財產的損失和浪費”的目標。

(2)對由於欺詐行為使受害人對預期不利的規避決策失誤致使規避沒有實現,或因欺詐而決策失誤致使預期利益無法實現或不能全部實現的,應當賠償損失。

(3)對受害人的精神損害應適當損償。按照民事協商原則和調解原則,這種責任制度將使受害人的權益得到最大限度的保護,同時體現了法律的威嚴。

三、可撤銷合同和無效合同的法律後果有什麼區別

無效合同因為從開始就不產生任何法律效力,因此也就不能發生當事人所預期的法律後果。也就是說其合同尚未履行的,不得履行;已經開始履行的,應立即終止履行;如果合同已履行完畢的,也必須恢復到合同履行前的狀況。無效合同所引起的法律後果,

一是一方當事人應該將其從已對方獲取的財產返還給對方當事人,並恢復合同簽訂前的財產關係狀況。

二是按照合同法所規定的雙方當事人按照各自的錯誤狀況和程度承擔所需承擔的責任。如果一方當事人給另一方當事人造成損失的,有過錯的當事人應承擔賠償另一方當事人損失的責任。

三是收繳一方或雙方當事人在無效合同中的非法收入。

所謂非法收入必須具備兩個條件“第一,客觀上是損害國家或公共利益的;第二,當事人主觀上是故意的。”應當指出的是,無效合同除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之外,按照中國《刑法》193條第一款第二項之規定,如果違犯還要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可撤銷合同,如果享有撤銷權的當事人不願意撤銷合同和放棄對合同的撤銷權,那麼人民法院則依照法律規定對其合同予以承認和保護,其合同就要按照其條文和規定予以履行;如果中有撤銷權的當事人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請求人民法院擬用其合同或有關會同條文,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則依法對其予以撤銷。很顯然被撤銷的合同也就隨之失去自始的法律效力,即產生和無效合同相同的救濟手段和補救措施.由此我們可以看出無效合同不但自始至終不能產生法律效力,而且有關當事人還要對其行為負有不可推卸的法律責任。而可撤銷合同是根據享有撤銷權一方當事人的主觀意願而決定其法律義務和責任的。

對於車位合同欺詐的行為,可以要求對方因為侵佔所造成的損失來確定需要賠償的金額,可以請求撤銷合同,也可以請求變更合同。因為撤銷或者是變更合同,給被欺詐犯造成的損失都可以要求進行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