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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嘉興房產糾紛律師應怎樣處理?

房產糾紛律師解答 閱讀(2.73W)

在嘉興房產糾紛律師應怎樣處理?

現在隨著社會的進步,經濟水平的不斷提高,物價也開始飛速的上漲,樓價也是高的讓人為之驚歎,只要是一出門就會需要錢。所以人們把關注點轉移到了房子上,認為把錢投在房子上是最能升值的,然而嘉興經常會出現房產糾紛,那麼在嘉興房產糾紛律師應怎樣處理?

在嘉興房產糾紛律師應怎樣處理?

一、廣告欺騙

現在樓盤廣告可謂是鋪天蓋地,而多數人也相信廣告效應,房子畢竟不可能像買車一樣,可以先體驗。首先,要注意在買房子的時候要選擇正規房屋銷售地點,有固定地點,證件齊全的房地產企業,不要選擇路邊野廣告的訊息。有些人會利用內部價等誘餌騙取消費者的金錢,所以在選擇時要慎重,不要輕信小廣告之類的。在選房子的時候,除了要實地看房以外,還要檢視房地產商的營業執照和“五證兩書”,即《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住宅質量保證書》、《住宅使用說明書》,另外,交房時開發商是否提供"一表兩書",即《竣工驗收備案表》、《住宅質量保證書》和《房屋移交書》。缺少任何一項都有可能給接下來的購房或者交房帶來麻煩。

二、定金糾紛

在所有問題都瞭解清楚並打算購買時,消費者就要開始支付一定的金額了。在此,需要提醒購房者要分清“訂金”以及“定金”的區別。定金,簡單的說就是預先給付開發商的金額,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購房者違約,定金不會退還,如果開發商違約,就要向購買方雙倍返還定金。

而訂金是在房產交易過程中預付款性質的一種支付,不具有定金的性質,定金也就當然不能適用。“訂金”在法律上沒有明文規定,在市場上類似的稱呼還有“認籌金”、“誠意金”等。出現在房屋認購書中的“訂金”,是購房者對開發商的保證,在實踐中一般被視為預付款。如果買方交付的是“訂金”,不論哪一方反悔,賣方都只須原數退還“訂金”就可。

不過,要提醒大家的是,購買者在支付金額簽約合同時,一定要認真閱讀,合同上一般會註明這筆金額是否會退還、幾個工作日內退還等重要內容。

三、霸王合同

房屋買賣中,雖然房屋買賣合同有統一範本,但依然有房產開發商會基於某些因素的考慮在合同中加入對購房者不公平的條款。雖然購房者有話語權,但是如果要購買該開發商的房子就必須簽署這樣的合同,這也就是我們所說的霸王條款,對於這些條款消費者似乎很難反抗。

值得提醒的是,一般霸王條款多藏匿於購房合同的補充協議中,而這些補充協議都基本是開發商的律師團隊本著保護開發商的立場而制定的,購房者一定要對合同中的任一細節都多加留心,特別是附在後文的補充協議,這往往會成為不少糾紛的導火線。

其實不僅僅是嘉興 ,在其他的很多地區都會出現這樣的情況,因為房子不像是其他的小事情,糊弄一下就過去了,這是一件大事情,不僅關係到金錢,而且買房子的時候,辦理的手續還很浪費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