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貸款的房子是比較麻煩的,但這也是生活中比較常見的房產問題。下面我將簡要地講解,有貸款的房產辦理過戶的流程:
首先,房子轉讓前應該事先通知按揭銀行。
通知銀行後,如果受讓人也需要通過貸款來購買房屋,則需要銀行委託律師事務所對受讓人進行貸款審查。受讓人符合條件後,銀行會與受讓人簽訂貸款合同。實踐中,銀行會與出讓人與買受人簽訂附屬合同,約定出賣人將房屋產權完全過戶給買受人處,並見證房屋買賣雙方簽訂的買賣合同真實有效,貸款合同才能完全解除,同時銀行與受讓人的貸款合同正式生效。
最後,出賣人和買受人與銀行委託的律師同時到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相應的產權過戶手續,將房產證更名,然後將房產證交由銀行進行收押。
法律依據:《個人貸款暫行辦法》
第十一條
個人貸款申請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借款人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或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境外自然人;
(二)貸款用途明確合法;
(三)貸款申請數額、期限和幣種合理;
(四)借款人具備還款意願和還款能力;
(五)借款人信用狀況良好,無重大不良信用記錄;
(六)貸款人要求的其他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