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房產糾紛解答>房產糾紛律師解答>

逾期交房違約金怎麼算

房產糾紛律師解答 閱讀(2.55W)

逾期交房違約金怎麼算

在商品房預售合同當中,是有關於開發商實際交房的時間約定的,而要是開發商超過了約定的時間卻還不交房的話,就會對購房者構成逾期交房,此時是要承擔違約金的。到底這個逾期交房違約金怎麼算?請從下文中進行具體瞭解。

一、逾期交房違約金怎麼算

逾期交房的違約金以合同約定的交房日為起算點,以實際交房日為止算點。關於違約金的起算點問題,應認為當事人約定的交房日為違約金的起算點,即從合同約定的交房日之次日開始計算違約金。這裡存在三種情況:

1、如果出賣人尚不具備交房條件而提前交付房屋,買受人可以拒絕接受,其民事責任也由出賣人承擔;

2、如果在約定的交房日後,仍不具備交房條件的,更應由出賣人逾期交房責任;

3、如果出賣人雖不具備交房條件,而買受人實際接受了標的物,則出賣人已經完成了交付商品房的義務。

關於違約金的計算標準,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釋第十六條已經明確規定,即當事人有約定按約定,約定過高或過低的,則依照解釋的規定(以違約金超過造成的損失30%為標準)可以予以調整;沒有約定違約金標準和損失賠償額的,則按照解釋第十七條的規定,參照同地段的租金標準計算。

二、怎麼計算逾期交房的違約金

關於逾期交房的違約金比例,根據商品房買賣合同司法解釋第十五條和第十六條的規定,即當事人有約定的按照約定,關於違約金的計算比例,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釋第十六條已經明確規定,即當事人有約定按約定,約定過高或過低的,則依照解釋的規定(以違約金超過造成的損失30%為標準)可以予以調整;沒有約定違約金標準和損失賠償額的,則按照解釋第十七條的規定,參照同地段同類房屋的租金標準計算。

在實踐中,開發商逾期交房的事情經常發生。因此,購房者在與開發商簽訂購房合同時,要儘量避免開發商逾期交房。如果開發商發生了逾期交房,要及時找開發商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要是對逾期交房違約金還不是很清楚的話,請直接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的四川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