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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遷安置房過戶流程

房產糾紛律師解答 閱讀(6.17K)

拆遷安置房過戶流程:
1、拆遷當事人共同選擇評估機構。拆遷估價機構定應當公開、透明,採取被拆遷人投票或拆遷當事人抽籤等方式。
2、拆遷人出資委託評估機構。拆遷估價機構確定後,一般由拆遷人委託。委託人應當與估價機構簽訂書面拆遷估價委託合同。
3、評估機構勘察測量。拆遷當事人提供拆遷估價資料,協助估價機構進行實地查勘。對被拆遷房屋進行實地查勘,做好實地查勘記錄,拍攝反映被拆遷房屋外觀和內部狀況的影像資料。實地查勘記錄由實地查勘的估價人員、拆遷人、被拆遷人簽字認可。
4、初步估價報告公示。估價機構應當將分戶的初步估價結果向被拆遷人公示7日,並進行現場說明,聽取有關意見。公示期滿後,估價機構應當向委託人提供委託範圍內被拆遷房屋的整體估價報告和分戶估價報告。委託人應當向被拆遷人轉交分戶估價報告。
5、複核申請。拆遷當事人對估價結果有異議的,自收到估價報告之日起5日內,可以向原估價機構書面申請複核估價,也可以另行委託估價機構評估。
《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三十四條
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專案委託具有房產測繪資格的單位實施測繪,測繪成果報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稽核後用於房屋權屬登記。 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內,將需要由其提供的辦理房屋權屬登記的資料報送房屋所在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 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協助商品房買受人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和房屋所有權登記手續。

拆遷安置房過戶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