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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交房必須具備哪些條件

房產糾紛律師解答 閱讀(3.33W)

房屋交房必須具備的條件:
1、要有《竣工驗收備案表》;
2、《住宅質量保證書》;
3、《住宅使用說明書》;
4、《建設工程質量認定證書》;
5、《房地產開發建設專案竣工綜合驗收合格證》;
6、實測面積登記表。
【法律依據】
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
第七條
商品房現售,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現售商品房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具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和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證書;
(二)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檔案;
(三)持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
(四)已通過竣工驗收;
(五)拆遷安置已經落實;
(六)供水、供電、供熱、燃氣、通訊等配套基礎設施具備交付使用條件,其他配套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具備交付使用條件或者已確定施工進度和交付日期;
(七)物業管理方案已經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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