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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證加老婆名字的操作流程是什麼

房產糾紛律師解答 閱讀(1.41W)

一、房產證加老婆名字的操作流程是什麼?

房產證加老婆名字的操作流程是什麼

1、準備證件:在去房管局新增名字之前,有幾樣證件是必須準備的,其中包括:結婚證、身份證、房產證原件和影印件。然後還有重要的一點,必須是夫妻二人本人到場,不能委託他人辦理。

2、繳納費用:接著就要在房管局大廳等待。辦理時是要收取費用的,不過因為各地的政策不同,收取的費用也有差別。不過大部分地區收的工本費是80元,貼花費5元和製圖費25元,而且要備好現金。

3、領新房產證:上面的內容辦理好以後,加名的基本程式就完成了。在10個工作日以後,不過節假日要順延,就可以去房管局大廳領取一份新的房產證,這時候房產證上的名字就是你們夫妻二人的名字。

4、注意事項:房產證辦理費用不同,也要分為以下三種情況:

第一種:有房無貸,那麼在加名字所需費用就是80元工本費、25元地籍圖費、5元貼花費,如順利20天后可拿到新的房產證。

第二種:有房有貸,那麼就需要先去銀行辦理抵押變更手續,除支付上述110元手續費外,如貸款是純公積金的,還需另外支付100元;如貸款是組合形式的(公積金 商業貸款),還需另外支付200元。

第三種:如果還沒有結婚或者沒有直系血源關係的,需要在房產證上加名字,情況會複雜很多,因為那將視為房屋買賣,那麼要交的費用就要另當別論了。

二、房產屬於夫妻共有的情形有哪些?

根據現行《民法典婚姻編》(2021年1月1日起實施)及“婚姻法解釋”等的規定,結合法律實務和生活實踐,屬於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主要有以下幾種情形:

1、婚姻期間夫妻雙方共同購買的公房、商品房、經濟適用房、私有房屋;

2、夫妻一方婚前承租、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購買的房屋;

3、婚前以男女雙方的積蓄共同購買的公房、商品房、經濟適用房等房屋;

4、由一方在婚前購買或自建,婚後又以共同財產組織重建的的房屋;僅有部分改建、擴建的,改擴建部分屬夫妻共同所有;

5、結婚前,父母出資購置的房屋,明確表示贈與夫妻雙方的;

6、結婚後,父母出資為雙方購置的房屋,未明確表示贈與夫或妻一方的;

7、一方或雙方在婚姻關係期間繼承的房屋歸夫妻共同所有,但遺囑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除外;

8、工作單位基於職工的勞動人事關係、職工工齡等福利分房形式分配的,並由夫妻雙方出資購買的職工福利房等。

有房無貸的這種狀況,在房產證上新增妻子的名字辦理時間是很快的,一般就是20天左右,如果房子還有貸款,這種情況在房產證上加妻子的名字,就需要先到銀行,向銀行諮詢貸款變更的相關手續,不經抵押權人的同意是不能隨意變更產權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