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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簽租賃合同能要求退回押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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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簽租賃合同能要求退回押金嗎?

有人租房時,先跟房東商量租金、押金等租賃問題,然後為節省雙方時間和精力,不簽訂租約,直接確定租賃關係。房東不願繼續住房,找房東退還房租的時候,因沒有簽約,所以可能拒絕還押金,直接損害了租戶的利益

      首先,因為沒有租約,租戶會和房東協商退還押金。商議租房的實際情況,以及根據雙方約定,退還保證金押金。其次,當雙方沒有進行協議簽訂的時候,租戶在約定的時間內歸還租戶時,房東應歸還押金。確定租賃關係,可以口頭約定房租、押金或者是其他問題,不是合同的形式。

      因此,雖然沒有在契約書上簽字,但存在事實上的租賃關係時,雙方必須遵守保證金的各項條款。但是,除了雙方對押金條款另有約定外,否則,房東會解除租賃關係,而且租賃人會對其進行退還,所有支付費用當日必須全額歸還租賃保證金。

      最後,沒有簽訂租約,房東不退還押金,必要時,租戶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訴。另外,在法院處理時,由於沒有直接證明押金條款存在的契約書,因此建議收集並整理押金收據等可以證明的其他證據檔案。

      另外,在沒有租賃合同的情況下,要拿出證據來證明有保證金是很困難的,而且當押金較多時,即使商量也無法得到保證金的返還。那麼,建議根據需要讓專業律師介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