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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來的房子自己可以轉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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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來的房子自己可以轉租嗎?
租來的房子自己可以轉租嗎?

在外打工,很多人因為房間的過高而難以買房,所以很多人都會選擇在外租房,好有個相對穩定的住所。但有時實際情況是會有變化的,有時因為工作的調動或家裡面自己的原因而不得不換居住的位置,如果這個時候你的租房合同剛好到期的話是最好的,但有時可能你剛剛才續期或者原合同還沒有到期的話,這個時候我們應該怎麼辦呢?是否可以將房屋租出去呢?

       這個時候我們首先要了解什麼叫做轉租?它是指在原先有效的租賃合同的情況下,承租人把自己承租的房屋再次租給了他人,此時租房的第三方被我們稱之為承租人。這種情況下,是分為兩種:

一、合法轉租。承租人如果取得了出租人的同意後轉租的屬於合法轉租,承租人是不存在違法的,這個時候即使承租人提前終於租賃合同,也不用承擔違約責任的。

二、非法轉租。如果承租人沒有經過房東的同意或者是在房東不同意的情況下將房屋轉租給他人的話,這種情況是屬於非法律轉租。這個時候我們要先知道租賃合同會產生兩個不同的合同,被分為新合同和原租賃合同,會產生不同的兩種合同,產生的法律效力也是不同的。具體如下:

(1)承租人在未經過出租人同意的情況下,將房屋轉租,屬於嚴重的違約行為,出租人有權要求解除合同並且要求承租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自己的損失。這是出租人餘承租人之間的關係。

(2)一般情況下承租人與次承租人之間的房屋租賃合同是有效的,承租人對此承租人有使其取得對租賃物使用收益的義務。

(3)合同的相對性原則決定出租人的租賃權是最優先的,出租人在終止租賃關係時,出租人可以要求此承租人直接返還租賃物,可以要求次承租人搬出租賃的房屋。

       因此,如果你是需要在租賃期間轉租房屋的話要提前取得出租人的同意,避免自己在以後承擔不必要的責任。

       所以,如果你在現實中租賃房屋時,要注意留意租賃合同中有關轉讓房屋的條款,瞭解違約以後的責任的具體劃分。如果你是租賃已有出租人的房屋時,首先要了解的是承租人是否有權轉讓房屋,避免成為次承租人而遭受不必要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