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貸款買房能寫兩個人的名字嗎

銀行貸款買房 閱讀(1.44W)
貸款買房能寫兩個人的名字嗎

現在我國房地產市場依然比較火爆,房屋買賣數量依然很大,很多樓盤前都能看到買房人的身影,而他們買房的原因可能是投資、也可能是居住等,在買賣房屋過錯中一定要保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在房屋買賣交易中,發生糾紛的概率著實不小,最常見的就是房屋買賣合同糾紛。發生糾紛的原因可能是多種多樣的,原因不同解決方法自然也就不盡相同。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婚前買房能寫兩個人的名字嗎

 一,可以署名為兩人共有財產,也可以註明出資比例,在領結婚證之前進行財產公證,保護各自財產.也可在婚後辦理產權登記,那麼無論登記為誰的名字都將將作為共有財產.  二,未婚夫妻由於不具有法律上的夫妻關係,各自的財產歸屬容易界定,不存在共同財產問題。而已婚夫妻要想做此項公證,就要取得配偶的完全同意和充分支援,才能順利辦理此項公證。因為我國婚姻法規定,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除另有約定外,屬於夫妻共有財產。    夫妻財產分為兩部分:1、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2、夫妻雙方的共有財產。  夫妻雙方共有的財產是指: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指定歸一方所有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是指:  一、一方婚前的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賠償(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確定只歸一方所有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所有的財產。  對於夫妻雙方共有的財產,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或者在離婚時,夫妻雙方有平等處分的權利。對歸屬夫妻個人所有財產,最高人民法院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第三十號法釋第十九條規定:婚姻法第十八條規定為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不因婚姻關係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