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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車能寫兩個人的名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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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買車能寫兩個人的名字嗎?

買車能寫兩個人的名字嗎?

買車不能寫兩個人的名字,在交管局的系統內車輛是要有地址的,而且是唯一的;其次行駛本上要有車主姓名,也是交管局做的,也是唯一的。

如果購買車輛的公民已經與他人組建了家庭,且是用夫妻共同財產購買的車輛,那麼車輛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但是,行駛證並非完全的財產證明,也是一種法律責任界定。也就是說,當車輛出現問題的時候,如:事故、逃逸、查詢等,是隻可以有一個唯一對應物件的,那個人就是行駛證上的名字主人。所以,在行駛證上只可以寫一個人的名字,不是為了分清產權,而是為了便於車輛管理。

相關法律規定:《機動車登記規定》

第十四條機動車所有人為兩人以上,需要將登記的所有人姓名變更為其他所有人姓名的,應當提交機動車登記證書、行駛證、變更前和變更後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和共同所有的公證證明,但屬於夫妻雙方共同所有的,可以提供《結婚證》或者證明夫妻關係的《居民戶口簿》。

變更後機動車所有人的住所在車輛管理所管轄區域內的,車輛管理所按照本規定第十一條第二款的規定辦理變更登記。變更後機動車所有人的住所不在車輛管理所管轄區域內的,遷出地和遷入地車輛管理所按照本規定第十三條的規定辦理變更登記。

二、與車輛登記有關的規定

《機動車登記規定》

第五條 初次申領機動車號牌、行駛證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住所地的車輛管理所申請註冊登記。

第六條 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到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對機動車進行安全技術檢驗,取得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後申請註冊登記。

免予安全技術檢驗的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一)國產機動車出廠後兩年內未申請註冊登記的;

(二)經海關進口的機動車進口後兩年內未申請註冊登記的;

(三)申請註冊登記前發生交通事故的。

專用校車辦理註冊登記前,應當按照專用校車國家安全技術標準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第七條 申請註冊登記的:

(一)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

(二)購車發票等機動車來歷證明;

(三)機動車整車出廠合格證明或者進口機動車進口憑證;

(四)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或者免稅憑證;

(五)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

(六)車船稅納稅或者免稅證明;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在機動車註冊登記時提交的其他證明、憑證。

不屬於經海關進口的機動車和國務院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規定免予安全技術檢驗的機動車,還應當提交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

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二日內,確認機動車,核對車輛識別代號拓印膜,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核發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和檢驗合格標誌。

第八條 車輛管理所辦理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註冊登記時,應當對車輛的使用性質、標誌圖案、標誌燈具和警報器進行審查。

車輛管理所辦理全掛汽車列車和半掛汽車列車註冊登記時,應當對牽引車和掛車分別核發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和行駛證。

第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辦理註冊登記:

(一)機動車所有人提交的證明、憑證無效的;

(二)機動車來歷證明被塗改或者機動車來歷證明記載的機動車所有人與身份證明不符的;

(三)機動車所有人提交的證明、憑證與機動車不符的;

(四)機動車未經國務院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許可生產或者未經國家進口機動車主管部門許可進口的;

(五)機動車的有關技術資料與國務院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公告的資料不符的;

(六)機動車的型號、發動機號碼、車輛識別代號或者有關技術資料不符合國家安全技術標準的;

(七)機動車達到國家規定的強制報廢標準的;

(八)機動車被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行政執法部門依法查封、扣押的;

(九)機動車屬於被盜搶的;

(十)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情形。

根據現行法的規定,即使機動車所有人為兩人以上,在登記的時候也只能寫其中一個所有者的名字。機動車所有人提交的證明、憑證與機動車不符,那麼受理登記業務的工作人員,將會駁回公民提出的機動車登記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