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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子拿著父親的房產證抵押

房產證 閱讀(3.02W)
兒子拿著父親的房產證抵押

現在我國房地產市場依然比較火爆,房屋買賣數量依然很大,很多樓盤前都能看到買房人的身影,而他們買房的原因可能是投資、也可能是居住等,在買賣房屋過錯中一定要保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在房屋買賣交易中,發生糾紛的概率著實不小,最常見的就是房屋買賣合同糾紛。發生糾紛的原因可能是多種多樣的,原因不同解決方法自然也就不盡相同。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父親把兒子的房產證偷走抵押向個人借款,兒子如何要回自己的房產證

我國《擔保法》規定,用房產做抵押時,抵押合同需辦理抵押登記才具有法律效力,對抵押合同進行抵押登記需要到房產管理部門辦理,必須由產權人帶本人身份證件親自辦理,不能親自辦理的,代理人需向房產管理部門提交產權人的《授權委託書》才可以辦理。因此,未經父親同意,沒有辦理抵押登記的房產抵押是無效的,債權人無權用這個房屋抵債。房子的產權不受任何的限制,父親有權對這個房屋作任何的合法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