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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子偷房產證抵押給個人房產證是母親的名字是否合理

房產證 閱讀(3.09W)

兒子偷房產證抵押給個人房產證是母親的名字是否合理

一,兒子偷房產證抵押給個人房產證是母親的名字是否合理

我國《擔保法》規定,用房產做抵押時,抵押合同需辦理抵押登記才具有法律效力,對抵押合同進行抵押登記需要到房產管理部門辦理,必須由產權人帶本人身份證件親自辦理,不能親自辦理的,代理人需向房產管理部門提交產權人的《授權委託書》才可以辦理。

因此,未經父母同意,沒有辦理抵押登記的房產抵押是無效的,債權人無權用這個房屋抵債。房子的產權不受任何的限制,父母有權對這個房屋作任何的合法處分。

二, 所抵押房產的條件:

房屋的產權要明晰,符合國家規定的上市交易的條件,可進入房地產市場流通,未做任何其他抵押;房齡(從房屋竣工日起計算 ) 貸款年限不超過40年;所抵押房屋未列入當地城市改造拆遷規劃,並有房產部門、土地管理部門核發的房產證和土地證;抵押 物所有人可以是借款人本人或他人。以他人所有的房產做抵押的,抵押人必須出具同意借款人以其房產作為抵押申請貸款的書面承諾,並要求抵押人及其配偶或其他房產共有權人簽字貸款人需提交的材料:

借款人需提供的材料有:身份證、戶口本;個人收入證明(加蓋單位公章);所在單位營業執照影印件(加蓋公章);結婚證;借款人配偶身份證、戶口簿;房屋所有權證、原購房協議正本和影印件;房屋所有人及共有權人同意抵押的公證書及貸款用途證明。房屋型別不同需要準備不同的材料,具體如下:

1,現房抵押

(1)房地產抵押合同(夫妻雙方到場簽字);

(2)房屋所有權證;

(3)土地使用權證影印件(驗原件);

(4)有資質的評估機構出具的《房產評估報告》;

(5)銀行借款合同;

(6)夫妻關係證明及雙方身份證影印件(驗原件),獨身的由戶口所在地民政部門出具證明。

2,期房抵押

(1)購房預售合同;

(2)與銀行簽訂購房借款合同;

(3)購房預交款收據影印件(驗原件);

(4)夫妻結婚證影印件(驗原件),獨身的由戶口所在地民政部門出具的證明;

房產證的抵押需要有關的當事人按照第一當事人的角色去完成,所以自己需要學會合理的應對,儘量在合理的區間中把握,如果自己的行為涉嫌偷竊,那麼問題的處理就會較為麻煩,因此自己需要結合實際進行重組標的準備,這樣事情的處理才會有著重要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