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房產交易>房產證>

宅基地房產證有什麼用?

房產證 閱讀(3.13W)

宅基地房產證有什麼用?

一、宅基地房產證有什麼用?

宅基地證是當前的農村的村民合法所擁有房屋和用地的權利憑證,可以在集體內部成員之間轉讓,但不得向非集體組織成員轉讓。宅基地證,通稱宅基證。

宅基地證,即“集體土地使用證”,但集體土地使用證具有更為廣泛的定義,既包括宅基地使用權,還包括其他集體或集體內部成員所使用的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明,如:村辦學校、辦公室、村辦企業等等。

二、宅基地的證明怎麼辦理呢?

1、向村委會出書面的申請材料。

村委會要依照村民大會討論的意見,經村委會審查同意後,張榜公佈,張榜七日無異議後,上報審批宅基地名單。

2、填寫申請表:村委會同意後,由村負責填寫《宅基用地呈批書》簽署意見,村長簽字,蓋村委會公章。

3、鄉鎮政府稽核:鄉鎮政府根據上報資料到現場進行勘測,經審查合格後,由國土資源所長簽字、主管鄉(鎮)長簽署意見並蓋鄉(鎮)政府章,然後上報縣國土資源局。

4、縣國土資源局接件後,進行資料稽核併到現場進行勘測。

5、稽核、勘測合格後,報縣政府進行審批。

6、審批後張榜公示7日無異議的,國土資源所到現場定點放線,准予開工建設。

7、建設完工後,報國土資源所驗收。經驗收合格後,由農房科組織相關材料發放《集體土地使用證》。

三、跟房產證有啥區別?

1、宅基地使用證是農村村民合法擁有房屋和用地的權利憑證,可以在集體內部成員之間轉讓,但是不能向非集體組織成員轉讓,我們一般稱宅基地使用證稱之為宅基證。農村的宅基地是允許建房的,但是在這之前還需要提出申請,批准以後才能憑宅基地走和準建證去申請辦理房產證。

2、雖然《物權法》已經有明確規定,宅基地上的建築物可以辦理房產證,但是由於它本身的使用限制和建築物無法與土地分割的事實,它的房產證其實是沒有實際用途的,它不能像國有土地上的房產一樣,可以抵押,出售以獲得實際收益。相對而言宅基地使用證的權利就會更有限一些。

3、宅基地使用證的辦理流程總概括為審查證件→情況調查→測量尺寸→填寫報表→上報審批→發證。而在辦理時需滿足這幾個條件,申請人的戶口必須在本村,且申請人的戶口必須是農村戶口,申請人及家屬沒有宅基地使用證。在滿足了這些條件後,帶上戶口簿原件,身份證原件和影印件,到當地派出所出證明,再去辦理宅基地使用證使用權登記表,最後辦理成功。

如果沒有及時的辦理土地相關的證據和材料也是無法更好的維護自己的權益,為了更好的證明土地的所有權和房屋的使用權,國家也是規定了土地的當事人要辦理房產證以及宅基地證等相關證件,那麼在後續轉讓或者是轉移土地的使用權時也是需要將證件辦理過戶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