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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證公證處流程

房產證 閱讀(1.59W)
房產證公證處流程

在我國,房屋的取得方式有多種,主要可以分為原始取得和繼受取得。而我們經常看到的買賣房屋、繼承房屋其實就是繼受取得中的具體情況。當然,對房屋的取得不僅僅是佔有了房屋就行,因為這屬於不動產,按照我國法律中的規定,就要求辦理了不動產的登記之後,才能在法律上取得房屋的所有權,也就要求當事人要辦理房產證。不過也要注意,在一些情況下可能無法辦理房產證,這對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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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公證處公證流程是什麼

公證的一般程式由申請與受理、審查、出具公證書(出證)三個基本環節構成。此外,還包括辦理公證的原則、公證的管轄、公證期限、公證收費、終止公證、拒絕公證、公證的特別程式、公證檔案、公證的複議和申訴等內容。


1、申請。

申請是指公民、法人向公證機關提出辦理公證的請求的行為。公民、法人向公證機關提出的公證申請標誌著公證活動的開始。


2、受理。

受理是指公證處接受公民、法人的公證申請,並同意給予辦理的行為。受理標誌著公證處公證行為的開始。


3、審查

公證審查是指公證處受理當事人的申請後,在製作公證書之前,對當事人申請公證的事項及提供的有關證明材料從法律和事實兩個方面所進行的調查、核實工作。公證審查是公證活動中最重要的階段,是確保公證質量的關鍵環節。


4、出具公證書

出具公證書,簡稱“出證“,是指公證處根據審查的結果,對符合公證條件的公證事項,按照法定程式審批、製作、出具、送達公證書的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