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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公證處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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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公證處流程

房產糾紛也稱房地產糾紛。是指在房地產開發、經營和管理過程中,當事人之間因房地產權益而產生的爭議。解決購房過程中發生的房產糾紛,可以通過協商、調解、仲裁、行政和訴訟等辦法加以解決。房地產糾紛,按其法律性質可分為民事性質的房地產糾紛和行政性質的房地產糾紛。民事性質的房地產糾紛包括:房地產開發合同糾紛、房地產服務合同糾紛、房地產租賃合同糾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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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公證處公證流程是什麼

公證的一般程式由申請與受理、審查、出具公證書(出證)三個基本環節構成。此外,還包括辦理公證的原則、公證的管轄、公證期限、公證收費、終止公證、拒絕公證、公證的特別程式、公證檔案、公證的複議和申訴等內容。


1、申請。

申請是指公民、法人向公證機關提出辦理公證的請求的行為。公民、法人向公證機關提出的公證申請標誌著公證活動的開始。


2、受理。

受理是指公證處接受公民、法人的公證申請,並同意給予辦理的行為。受理標誌著公證處公證行為的開始。


3、審查

公證審查是指公證處受理當事人的申請後,在製作公證書之前,對當事人申請公證的事項及提供的有關證明材料從法律和事實兩個方面所進行的調查、核實工作。公證審查是公證活動中最重要的階段,是確保公證質量的關鍵環節。


4、出具公證書

出具公證書,簡稱“出證“,是指公證處根據審查的結果,對符合公證條件的公證事項,按照法定程式審批、製作、出具、送達公證書的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