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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訂購房合同後退房可以嗎

房產證 閱讀(9.12K)

購房者在與開發商簽訂購房合同後,有可能由於出現了特殊的情況而希望退房。那麼此時購房者簽訂購房合同後退房可以嗎?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具體哪些情況下購房者可以退房呢?本文將對這個兩個為你做詳細介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簽訂購房合同後退房可以嗎

一、簽訂購房合同後退房可以嗎

購房者與開發商簽訂購房合同後,可以退房嗎?答案是可以的,購房者若想要退房,有兩種方式,一種是滿足約定條件,如合同中約定開發商延遲交房一個月,購房者可以提出退房,另一種滿足法定條件,購房者可以要求退房。

二、哪些情況下購房者可以退房

法定條件是根據法律規定,購房者可以退房的條件,綜合起來主要包括以下幾項:

(一)購房合同無效。根據《民法典》(2021.1.1生效)的規定,合同無效的直接結果是因合同取得的財產應予返還,具體到購房合同上就是購房者退還房屋,而開發商退還房款。從實踐來看,造成購房合同無效的常見情形有:

1、開發商無權處分該房產。主要有開發商未取得預售許可,房屋為共有財產而未經其他共有權人書面同意的,該房屋權屬有爭議,司法機關、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屋權利等情形。

2、開發商存在欺詐情形。雖然時有購房者以此項理由請求退房,但實際中法院支援的並不多,主要是購房者對開發商存在欺詐故意與欺詐事實舉證困難所致。要防止此種情形的出現,購房者應儘量要求開發商將其每一項承諾落實為文字並予以簽字認可。

(二)套型誤差導致退房。根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十九條的規定,按套(單元)計價的預售房屋,套型與設計圖紙不一致時,或者相關尺寸超出約定的誤差範圍,合同中對此未約定處理方式的,購房人可以退房。

(三)面積誤差導致退房。即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發生誤差達到一定比例。若合同中未約定具體的比例,按照有關規定,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購房人有權退房。

(四)變更規劃、設計導致退房。已預售的商品房,開發商應在變更規劃、設計導致商品房的結構形式、戶型、空間尺寸、朝向變化,以及出現合同約定的其他影響商品房質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之日起一定時間內書面通知購房者,購房者在接到通知後可選擇是否退房。若開發商未在規定時限內通知的,購房者有權要求退房。

(五)質量不合格導致退房。商品房交付使用後,買受人認為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關規定委託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重新核驗,經核驗,確屬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購房者有權退房。

在購房者與開發商簽訂購房合同後,一般就要按照合同約定的內容來履行,但實踐中可能因為一些情況的發生,而購房者想要退房,此時並不是說不可以。只不過,不屬於法律規定的可以退房的情形,那麼此時購房者一般是不同在簽訂購房合同後退房的。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眉山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