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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有效避免購房合同糾紛?

房產證 閱讀(2.81W)

購房是關係民生的大事,也是人們都很關注的問題,隨著購房交易的增加,由於購房合同引發的糾紛也越來越多。如何有效避免購房合同糾紛?相信這是大家都關心的問題,下面本站網站小編就為大家帶來如何有效避免購房合同糾紛相關總結。

如何有效避免購房合同糾紛?

如何有效避免購房合同糾紛?

第一,在簽訂預售合同前,必須確定開發商持有《預售許可證》;

第二,房屋預測面積的誤差和實測面積的誤差最好不超過正負3%,如超過這個誤差,則考慮購房者的承受能力;

第三,交房的條件最起碼是辦出《交付使用許可證》,而不應該僅辦出“竣工驗收合格單”;

第四,開發商逾期交房的違約金,最好不低於銀行同期固定資產貸款利率

第五,關於房屋產權證取得的時間要明確約定,最好不要使用“在最快時間內”、“及時”等含糊不清的字眼,並約定如果到期不能取得房產證,買方有權退房,或者逾期不能取得房產證,則違約方按日、按一定比例支付違約金。

除此之外,還要小心合同中的“免責條款”。在購房合同中,購房人經常可以看到類似這樣的條款:“如遇到下列特殊原因,據實予以延期:1.不可抗力;2.施工中不可預見異常困難及重大技術問題不能及時解決;3.其他非甲方所能控制的事件。”這些條款對購房者來說不一定是公平的,特別是“其他非甲方所能控制的事件”是一個非常模糊的概念,在實際履行合同時很難界定。因此,關於免責條款的約定要注意具體,而且要有確定性。比方說,購房者可以要求開發商對“不能及時解決的”、“非甲方所能控制的”的情況作出界定

相關法規:

《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十六條:商品房銷售時,房地產開發企業和買受人應當訂立書面商品房買賣合同

商品房買賣合同應當明確以下主要內容:

(一)當事人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狀況;

(三)商品房的銷售方式;

(四)商品房價款的確定方式及總價款、付款方式、付款時間;

(五)交付使用條件及日期;

(六)裝飾、裝置標準承諾;

(七)供水、供電、供熱、燃氣、通訊、道路、綠化等配套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的交付承諾和有關權益、責任;

(八)公共配套建築的產權歸屬;

(九)面積差異的處理方式;

(十)辦理產權登記有關事宜;

(十一)解決爭議的方法;

(十二)違約責任;

(十三)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小編的總結就到這裡了,相信通過上文的介紹大家對如何有效避免購房合同糾紛已經有了一定的瞭解,如果您對以上內容還存在任何疑問或者您現在正在為購房合同糾紛困擾,您可以上我們本站網站進行詳細諮詢,希望小編的總結對您的生活有實際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