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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東房屋租賃是否要交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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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東房屋租賃是否要交稅?

一、房東房屋租賃是否要交稅?

需要;

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目前個人出租房屋取得租金收入,需要繳納營業稅(包括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房產稅個人所得稅等三部分。

營業稅相當於每個月所出租房屋所得的月租金收入×適用稅率;不同情況下,使用稅率也不同。

例如出租的房屋是營業用房,適用稅率為5%;如果出租的是居民住宅房,適用3%的優惠稅率;與此同時,按照營業稅稅額計算繳納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即實際繳納的營業稅稅額×適用稅率;而城市維護建設稅的適用稅率有3個檔次:個人所在地為市區的,適用稅率為7%;個人所在地為縣城、鎮的,適用稅率為5%;個人所在地不在市區、縣城或鎮的,適用稅率為1%;應納教育費附加則是實際繳納的營業稅稅額×3%。

其次就是房產稅,相當於每個月所出租房屋所得的約租金收入×適用稅率;同樣,這裡的適用稅率也根據不同情況下而不同,如果出租的是營業用房,適用稅率為12%;如果出租的是居民住房,適用4%的優惠稅率。

後一部分就是個人所得稅,即扣除上述繳納的稅費(包括納稅人負擔的該出租財產實際開支的修繕費用)以及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標準以後,就是個人出租房屋的應納稅所得額,適用優惠稅率10%。

二、相關知識

(1)納稅人

納稅人,又稱納稅義務人,即納稅主體,是法律規定的直接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

納稅人不同於負稅人。負稅人是最終負擔國家徵收稅款的單位和個人,通常情況下,納稅人同時也是負稅人,即稅收負擔最終由納稅人承擔,如所得稅的負稅人就是納稅人。但有些稅種的納稅人與負稅人並不一致,如流轉稅的稅款雖由生產銷售商品或提供勞務的納稅人繳納,但稅收負擔卻是由商品或服務的最終消費者承擔的。

納稅人也不同於扣繳義務人。扣繳義務人是法律規定的,在其經營活動中負有代扣稅款並向國庫繳納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如個人所得稅就是由支付所得的單位和個人代扣代繳。

納稅人有兩種基本形式:自然人和法人。自然人和法人是兩個相對稱的法律概念。自然人是基於自然規律而出生的,有民事權利和義務的主體,包括本國公民,也包括外國人和無國籍人。法人是自然人的對稱,根據《民法通則》第三十六條規定,法人是基於法律規定享有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具有獨立的財產和經費,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社會組織。我國的法人主要有四種:機關法人、事業法人、企業法人和社團法人。

(2)徵稅物件

徵稅物件,又稱課稅物件、徵稅客體,是對何種客體徵稅,即徵稅的標的物。如消費稅的徵稅物件就是消費品(如煙、酒等);房產稅的徵稅物件就是房屋。徵稅物件是稅法的最基本要素,是區分不同稅種的主要標誌。

出租房子房東需要交稅,並向承租方提供房屋租賃的發票。租客在交易的過程中,也要督促房東交納相關稅。

綜合上面所說的,房屋租賃一般是針對於出租房子才會進行簽訂的,而且對於出租者也是必須要按照規定來進行繳納稅錢,一般收入的金額越多所要承擔的稅錢就會越大,所以,在繳納稅錢的時候就要向相關的部門諮詢一下,這樣才能更好的保障自己不會承擔任何的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