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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個人存量房交易涉及的稅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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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個人住房交易涉及的稅收政策?

北京個人存量房交易涉及的稅收政策?

(一)轉讓方

1.採取銷售方式

轉讓方需要繳納的稅費有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個人所得稅。其中,營業稅規定對銷售滿2年的普通住房免稅;對銷售滿2年的非普通住房按成交價格(或存量房交易計稅價格)減去原購房價格依5%差額繳納;對銷售不滿2年的住房按成交價格(或存量房交易計稅價格)依5%全額繳納。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分別按營業稅稅額的7%(5%、1%)、3%、2%繳納。個人轉讓自用5年以上並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徵個人所得稅。納稅人能夠提供完整、準確的房屋原值憑證,或者主管稅務機關通過稅收徵管、房屋登記等資訊系統能核實房屋原值的,應依法嚴格按照轉讓所得20%計徵;納稅人未提供完整、準確的房屋原值憑證,主管稅務機關通過稅收徵管、房屋登記等資訊系統也未能核實房屋原值的,個人所得稅稅款以本次房屋交易價格乘以核定徵收率1%計算。

註釋:

①普通住房是指同時滿足以下三個條件:

住宅小區建築容積率在1.0(含)以上;

單套建築面積在140(含)平方米以下;

實際成交價格每平米價格上限是:五環內39600元/平方米、五環至六環31680元/平方米、六環外23760元/平方米,每套價格上限是:五環內468萬元/套、五環至六環374.4萬元/套、六環外280.8萬元/套。

②北京市人民政府釋出《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維護建設稅暫行條例>的細則》的通知(京政發[1985]86號)第四條規定:本市城市維護建設稅的適用稅率:

(1)納稅義務人所在地在東城區、西城區、崇文區、宣武區範圍內的;在朝陽、海淀、豐臺、石景山、門頭溝、燕山六個區所屬的街道辦事處管轄範圍內的,稅率為百分之七;

(2)納稅義務人所在地在郊區各縣城、鎮範圍內的,稅率為百分之五;

(3)納稅義務人所在地不在本條第(1)、(2)項範圍內的,稅率為百分之一;(4)代扣代繳、代收代繳城市維護建設稅的,按照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的單位所在地的適用稅率扣(收)繳。本條所指街道辦事處和城、鎮的範圍,均以北京市人民政府確定的行政區劃為依據。

2.採取贈與方式

對於無償贈與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以及無償贈與對其承擔直接撫養或者贍養義務的撫養人或者贍養人,免徵營業稅,不繳納個人所得稅。除上述親屬關係以外的其他贈與行為,贈與方應按現行有關規定繳納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個人所得稅、印花稅。個人所得稅按存量房交易計稅價格的20%稅率繳納;簽訂贈與合同的,以存量房交易計稅價格的0.05%繳納印花稅。

(二)承受方

1.採取購買方式

購買方應繳納契稅,契稅按成交金額(或存量房交易計稅價格)依3%(1.5%、1%)稅率繳納。

其中,購買普通住房,且屬於家庭唯一住房的,按成交金額(或存量房交易計稅價格)的1.5%繳納契稅;

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屬於家庭唯一住房的,按成交金額(或存量房交易計稅價格)的1%繳納契稅;

其他情形按成交金額(或存量房交易計稅價格)的3%繳納契稅。

居民上市出售已購公有住房前後一年內新購各類商品房,按新購商品房與出售已購公有住房成交價的差額計徵契稅。如新購商品房屬於普通住宅,同時可以享受減半徵收契稅的政策。

2.採取受贈方式

受贈方應繳納契稅、印花稅。契稅按存量房交易計稅價格依3%稅率繳納;對簽訂贈與合同的,印花稅按合同金額(或存量房交易計稅價格)的0.05%繳納,且產權證按每件五元貼印花稅票。